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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克东:听证会在被害人出租屋里召开

2021/4/10 9: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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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讯 记者韩兵 通讯员潘春福 “你们的帮助为我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在一所简陋的出租屋里,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含泪握着黑龙江省克东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哽咽着说。
  杨某是拜泉县的一位女出租车司机,2015年5月22日出车到克东县,在返回途中遇到打车人李某。行车途中,李某以“解手”为由让其停车,顺手解开腰带绳将杨某脖子勒住,致其昏厥后抢劫逃逸。事后经鉴定,杨某构成重伤一级。李某被捕后,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杨某47万余元,但因李某无赔偿能力,一直未能作出赔偿。
  办案检察官在梳理司法救助线索时,杨某的代理律师找到检察官,帮助杨某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检察官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杨某原本就是该县的低保户,案发后,杨某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在进行康复治疗,在前期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欠下巨额外债,目前只能依靠患有严重糖尿病的丈夫开出租车维持生计,生活困难。
  针对这些情况,克东县检察院决定就杨某申请司法救助案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考虑到杨某身体不便,听证会的现场便设在杨某租住的房屋中。听证会由克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勇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余人参加。
  在评议阶段,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杨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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