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新疆高院出台实施办法深化司法公开

做好工作成效评估 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2019/7/6 5:43: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0

   本报乌鲁木齐7月4日电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田伟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向全区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普遍实施;以深化司法公开增进全民法治意识。

   实施办法要求全区法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重要指示科学内涵,拟定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总体目标要求,朝着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迈进,力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实施办法提出,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将司法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将司法公开重心聚焦到跟进群众司法需求与保障公众司法参与上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逐步完善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让司法公开成为通向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司法公开领导责任,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本院以及下辖法院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深化司法公开重点工作。

   实施办法确定,健全司法公开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完善考核评查机制;把司法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数量考核和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司法公开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评查。完善司法公开督导制度,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高级法院每十日通报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敦促解决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效果不佳的法院进行督办,限期整改,推进司法公开不断走向成熟、走向深入。

(责任编辑:江城)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