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十项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19/7/5 17:09:18 来源:新疆法院网
0

       新疆日报讯(新疆法制报记者张卫玲 通讯员彭涛 华敬报道)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通过充分调研、实地走访,出台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坚持罪刑法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强化权益保护,依法保护诚实守信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营造高效透明的行政法治环境;加强司法审查,严格依法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坚持有错必纠,完善涉民营经济差错案件纠正机制;创新服务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这些措施旨在为昌吉州民营经济增量提质、健康发展营造稳定有序、诚信法治的发展环境。”该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樊健健说。

  据悉,今年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在维护市场安全、规范市场诚信交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江城)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