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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个一”回应残障人士司法需求

2021/6/24 23:10: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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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善红
  五月的海南,骄阳似火。
  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法官助理龙静正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指导一位聋哑当事人填写离婚起诉书,并帮助她联系其丈夫户籍地法院,进行跨域立案;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杜思敏正在某村村委会调解一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把巡回法庭搬到群众身边。这一南一北的两处日常司法场景,正是海南法院创新“五个一”工程,推进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打造司法助残服务体系的生动写照。
  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介绍,近年来,海南法院高度重视对残障人士的特殊法律服务,创新培育“五个一”工程,即一个无障碍诉讼服务平台、一套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标准清单、一个四位一体无障碍服务体系、一个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一支无障碍诉讼服务队伍,全面构建立体式、多方位的司法助残服务体系,积极回应残障人士的司法需求,增强残障人士公平正义获得感。
  打造一个无障碍诉讼服务平台
  4月19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收到残疾当事人许某邮寄的民事起诉状,起诉海口某职业培训中心,要求该中心返还其3840元培训费。
  此前,许某通过海南省残联智慧服务平台,找到与其对接的海南法院移动微法院,进行了相关法律咨询。在法官的指导下,许某提交了相关诉讼材料并通过了审核。收到诉讼材料当天,许某的案件就被龙华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据悉,为了给残疾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海南省残联共同努力,实现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让残疾人朋友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海南省残联智慧服务平台“海南残联APP”,登录海南法院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法律咨询、网上申请立案等。
  因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许某的案件在立案时便在审判管理系统中予以特别备注,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因残疾当事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在诉讼中存在沟通表达不畅、自我维权意识能力较弱等情形,法院依法对涉残案件优先立案,将涉残案件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能够有效依法保障涉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龙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少燕介绍说。
  2019年7月9日,海南高院下发《关于建立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服务站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建立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服务站,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实行残疾人优先立案等。
  推行一套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标准清单
  5月12日下午,在距离海南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入口最近的无障碍停车位处,陈琦轻车熟路地停好车,下车后通过无障碍通道进入海南高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在材料流转智能云柜的残障人士专用柜前,陈琦拿出手机,通过扫描二维码,很快便取出了一份“听证通知书”。
  “作为一名法院无障碍设施体验官,我觉得法院的助残设施很完善,充分考虑到我们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在卫生间配备了专用的防摔扶手,在残疾人法律服务站设置了低位服务设施和圆角服务台,在诉讼服务窗口配备了盲文打印机、手写板、电子助听器等助残设施,让我们残障人士觉得很贴心。”陈琦笑着说。
  推行一套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标准清单,对诉讼服务全面改造,推进全省法院无障碍诉讼环境建设,是海南法院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五个一”工程中的重要一项内容。
  据悉,为规范全省法院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建设,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加贴心的司法服务,2019年,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联合印发了《海南法院无障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标准(试行)》。海南高院还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盲文打印机等无障碍设施设备,确保残障人士在诉讼过程中享受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
  据海南高院立案一庭庭长熊大胜介绍,为方便残障人士正常参与诉讼活动,全省法院均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站,在法院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等处设立无障碍通道,配备轮椅、助听器等辅助用品、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洗手间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及明显的引导标识,方便残疾人进行立案、信访、参加庭审等活动。
  构建一个四位一体无障碍服务体系
  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巡回诉讼服务,是海南法院构建立体式无障碍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
  2020年3月19日,在距离海口市40公里外的三门坡镇谭文墟派出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杨新开庭审理了一起原、被告均为盲人的离婚纠纷案。
  “该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为盲人,系原告女方彭某起诉被告男方李某要求离婚。因被告李某多年以来都是独自生活,没有亲属朋友,无法亲自到法院参与庭审,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我们就来到被告住所所在地开展了巡回审判,原告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参加了庭审。”杨新介绍。
  在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不会说普通话,又无家人朋友陪同,为保障其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知晓当地方言的法官助理全程为被告进行讲解,确保其能充分了解庭审各个环节,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杨新还邀请当地一名群众为被告见证,并由法警全程录像,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构建一个“厅网线巡”四位一体无障碍服务体系,是海南高院创新“五个一”工程的核心内容。“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把残疾人所有有可能的司法需求,都在这个服务体系中进行规划,进行回应。”熊大胜说。
  熊大胜介绍,“厅网线巡”四位一体无障碍服务体系,包括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设置残疾人法律服务站、绿色服务柜台,提供线下全方位诉讼服务和跨域诉讼服务;通过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指导残障人士参与网上阅卷、听证、开庭、文书送达等诉讼活动;引导残障人士通过12368热线人工接待一号通办理诉讼事项;提供上门立案、上门收取材料、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巡回诉讼服务。残障人士可以根据自身的司法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实现诉讼业务就近办、多点办、一站通办。
  形成一个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工作机制
  日前,肢体四级残疾的当事人王某,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到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办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立案手续。
  在得知王某是残疾人的情况后,白沙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孝柏当即告知王某可凭残疾证依法申请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在引导王某补齐所需材料并提交减免申请后,法院通过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当场为王某立案,并免去其诉讼手续费2300元。
  收到残疾当事人立案请求时,就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诉讼引导、诉讼辅导,并协助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申请,是海南法院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机制的开始。
  熊大胜表示,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机制是海南法院专门为残疾当事人量身打造的一套服务机制,包括立案时告知并协助残疾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邀请省残联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诉中纠纷调解;由省残联推荐的残疾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判决后对残疾当事人进行释明和判后回访……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还会成立专门的执行工作组,实现涉残疾当事人案件的执行立案、实施、案款发放“三优先”,充分保障实现残疾人士胜诉权利。同时,对残疾人士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探索柔性执行工作方式,邀请省残联相关人员作为执行见证人。在确保残疾人士基本生活权利的同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当事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据统计,2020年,海南全省法院审理了603件涉残疾人案件,为残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余万元,向残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7万余元。
  建设一支无障碍诉讼服务队伍
  建设一支无障碍诉讼服务队伍,吸纳残联系统工作人员、残疾人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涉残疾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是海南法院法律助残工作的一项有益尝试。
  2020年5月15日,在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共同实施的法律助残公益项目启动仪式现场,海南高院聘任包括残疾人士在内的31人为特邀调解员、符名夫等30名特教老师担任手语翻译,让残疾人积极参与到涉残疾人矛盾纠纷的化解中,为维护残疾人的诉讼权益、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受到残疾当事人的好评。
  据悉,为提高特邀调解员、手语翻译的法律素养,海南高院联合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残联,共同开办特邀调解员、手语翻译法律培训班、调解方法网络培训班等。海南高院组织开展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人员手语培训班,提高诉讼服务人员为残疾当事人的服务技能,使残疾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让残疾人能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2020年5月,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共同发起法律助残公益项目,为涉诉残疾人提供包括律师费、鉴定费等法律救助服务。海南高院向法律助残公益项目捐款人民币10万元,用于帮助生活困难和诉讼困难的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巡回讲座,提高残疾人的法律素养和权益保护意识,是海南高院与海南省残联共同发起的法律助残公益项目的重要内容。
  2019年以来,海南高院联合海南省残联共举办法治宣传巡回讲座38场次,先后共有4571人现场聆听了法治宣讲,有效提升了残障人士的权益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受到残障人士的热烈欢迎。
  海南高院院长陈凤超表示,海南法院将进一步拓展法律助残范围,将法律助残公益项目适当引入到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助残大格局中来。继续打造助残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加强法律助残新课题研究,积极探索尝试由残疾人士在试点基层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推行法官为残疾人士结对服务,让海南50多万残障人士在得到关心关爱的同时,有更多的公平正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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