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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停用未解绑定他人盗刷触犯刑律

2021/6/23 21:11: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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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俞冲 仇永浩
  2020年12月9日,浙江长兴的李某使用信用卡时发现卡内余额不足,咨询银行客服后,得知自己的信用卡在12月6日曾通过支付宝平台有过一笔消费,李某怀疑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
  而从外地到长兴打工的赵某,不久前新申请了一个尾号8169的手机号码。换上新号码以后,陆续收到了一些网贷催款的短信。于是,他就想试试这个号码是不是注册绑定了支付宝等支付软件。赵某成功登录上了用尾号8169号码注册的支付宝账号,并用短信验证的方式成功修改了支付密码。而尾号8169的手机号码,其实就是李某原先的手机号。
  原来,李某在停用注销号码后,忘记解绑与该手机号相关联的银行卡和支付宝账号。通讯运营商将号码回收后,出售给了新用户赵某。
  经查明,被告人赵某多次盗刷李某支付宝余额及绑定该支付宝账号的两张银行卡上的钱用于个人消费。至案发,被告人赵某至少盗刷了60余次,涉案金额2700元。
  长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损失2700元。
  法官庭后表示,手机号码属国家号源,机主每月付费租用,一旦停机销号,则表明机主与相关运营商解除租用服务合同,运营商有权将号源收回,并重新录入号源库,待一段时间过后(通常为3—6个月),该号码就可能再次投放入市场重新使用。所以,停用号码后切记要将手机号与银行卡、各类支付软件、平台等解绑,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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