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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多措并举推进打击文物犯罪工作

2021/6/16 15:1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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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公安报记者 谢俊思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中华文明绵延不绝、后世子孙文化自信的珍贵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2017年起,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4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国文物犯罪发案数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降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最低点。
  “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是,文物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任重道远。”在6月10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姜国利表示。
  文物安全不容乐观
  “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且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并向互联网蔓延。”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介绍,犯罪嫌疑人大都是惯犯累犯前科人员,有些是长期从事倒卖文物的文物贩子,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明显;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在网上交流古墓葬信息、购买作案工具,利用网络社交平台邀约结伙作案,在网上进行非法交易,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工作带来挑战。
  郑翔介绍,从近年侦破的文物案件情况看,当前文物犯罪已形成地下黑色产业链。链条中,既有幕后出资的金主,探墓定穴的技术人员,盗掘犯罪的组织者,负责挖掘的苦力,也有帮助销赃的文物“掮客”,负责倒卖的文物贩子,专门走私文物出境或“洗白”回流入境的跨国跨境犯罪团伙,共同形成了“探、掘、盗、销、走私”的黑色产业链。
  文物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给做好文物安全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公安机关也在不断创新机制打法,提高打击犯罪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打击能力和水平,坚决做好保护文物工作。
  专项打击战果显著
  2020年8月31日起,公安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对各类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安徽淮南武王墩古墓葬被盗掘案,“12·13”四川省图书馆被盗案,陕西咸阳“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一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文物大案成功侦破,一批珍贵文物被成功追回,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捍卫了国家文物安全。
  “福建漳州‘11·23’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系近年来福建省公安机关侦破的最大一起盗捞水下文物案件。”据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郭志良介绍,漳州警方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成功追缴了846件元代龙泉窑海捞瓷器,为保护“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专项行动始终将追缴文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已累计追缴文物4.9万件。凌厉攻势下,一批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落网。公安部先后6次发布A级通缉令,对62名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展开全国通缉,截至目前已到案58名。此外,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安全防范工作等方面不断合作创新,为打击犯罪、追索文物提供了强力支撑,形成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整体格局。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多措并举、整体发力,向文物犯罪发起更猛烈攻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姜国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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