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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故意逃避执行被判刑

2021/6/5 22:0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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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被告人刘某驾驶重型货车致一死两伤被判交通肇事罪,同时判决刘某向其中一名伤者成某赔偿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分文未付。经查,刘某从2016年起使用其母亲的银行卡领取工资,并作为投保人先后购买保险两份,且其在收到财产申报令后并未对此进行申报。执行法官扣押相关保单后,为了逃避执行,他又将投保人变更为其妻子,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宗爱萍 古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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