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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检察实质性化解“一房二证”争议

2021/6/5 21:55: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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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陈明雷
  日前,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听证实质性化解了“一房二证”奇案,从而使一个长达12年的缠访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1997年,伊春铁力市一开发商李某从管某处购买一处私产房,用作其开发集资楼的锅炉房。2000年,李某将该房卖给崔某,并将该房屋和名为管某的房产证一并交给崔某。2001年,因该楼供热不好,住户到市政府上访,经市长办公会决定将该楼接入集中供热,费用向住户按平方米收取,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足,锅炉房归财政所有。工作人员将收到的钱款交到供热公司,接入集中供热,财政局并未出资。
  2003年,财政局将该房卖给王某,并给房产处出具证明文件为王某办理了房产证。王某让崔某腾房未果起诉至法院,崔某到房产部门将名为管某的房产证过户到其名下,形成“一房二证”争议。双方经过民事、行政10多次诉讼后,2008年崔某最终败诉,除腾出房屋外还需支付5年房租。因此,崔某的爱人王某某开始了长达12年的信访,并将涉及的行政机关反复起诉,均被驳回,程序空转现象明显。
  2019年9月,崔某向伊春市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该院受理后,认为崔某重复起诉的事实清楚,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正确,于2019年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办案的民行检察官认为,因为当事人的主张和诉讼存在问题,该行政诉讼案件无法支持,但崔某在此纠纷中的实体权利应当予以保护和救济,其在房产取得上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随后,伊春市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工作会议。会上,办案检察官说明了综合全部判决、裁定后的审查意见,即崔某拥有该房实体权利,并通过详细的法律论证说服了各部门。当地政府表示,原本也觉得崔某的主张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多次判决使人难辨是非,没有办法解决。现在检察院将事情说清楚了,分清了是非,一致同意通过协商给予崔某一定的补偿。会后,伊春市检察院又实地查看争议房产,并到崔某家了解情况,反复做工作化解崔某夫妇心中多年的积怨。
  其后,伊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由铁力市委政法委、铁力市财政局、铁力镇政府等参加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各方达成由当地政府另行补偿崔某一户房产的和解协议,崔某对此十分满意,在息诉罢访书上签了字。
  通过巧妙办理这起奇案,伊春市检察院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了办理疑难案件“思维、角度、方法、效果”的先河,又为当地政府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缠访问题,实现案结事了,受到了政府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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