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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发布九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21/5/26 22:42: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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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东
  去年以来,宁夏公安经侦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打防经济犯罪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多发性、民生领域经济犯罪案件,成功打掉了一批职业犯罪团伙、摧毁了一大批犯罪网络,有力遏制了突出经济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7名,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日前,宁夏公安厅对外发布了9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唆使他人虚假诉讼
  2017年7月,宁夏天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操为了躲避债务,教唆吕某签订虚假工程协议和欠款协议,并指使吕某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丰煤矿,要求天丰煤矿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利息、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共计1632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天丰煤矿支付吕某1557万元工程款。
  同时,施某操还教唆杨某祥及其亲戚朋友20余人以伪造的工资欠条冒充该公司员工,到惠农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到惠农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严重损害了天丰煤矿实际债权人的利益。
  2018年3月,石嘴山市惠农区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法院成功止付了因虚假诉讼而被申请执行的款项,挽回经济损失2756万元。经人民法院审理,对20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缓刑不等的刑罚。
  伪造材料骗取贷款
  2018年1月15日,李军以其注册成立的公司名义,向固原市原州区惠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贷款担保申请。1月22日,惠民担保公司经过初步审查,有意向李军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李军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于是联系负责其贷款担保业务的黄兴(担保公司职工)帮忙。
  黄兴通过购买虚假印章、利用身份证合成软件等手段,伪造了12份担保人材料交给李军,李军以保证人的名义签字并加盖手印。后李军用12份虚假的保证人材料及其朋友的房产,向惠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2018年2月12日,李军与惠民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保证合同书。同日,李军与固原农村商业银行清河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取得26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到期后,李军未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惠民担保公司偿还了26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57501元。
  原州区公安分局于2019年3月19日对黄兴、李军骗取贷款案立案侦查,并于5月21日对二人执行逮捕。12月12日,经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黄兴、李军以提供虚假担保人信息手段给担保公司,骗取银行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了骗取贷款罪,并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惠民担保公司的本金及利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至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全国各省市开设50余家线下门店。通过业务人员口口相传等方式,允诺年化收益率8%至12%的高额回报;以渣土运输特种车辆融资租赁收益权及氢气能源车辆租赁收益权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收益权转让”类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3亿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约7亿余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今年1月21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上海至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1月28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于3月5日对其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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