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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抓好河湖警务 守护一江清水

2021/5/7 20:53: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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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安报讯 记者谭广涛 胡雪 河面波光粼粼,不时有白鹭飞来,市民在河道旁悠然漫步……自2017年四川省在10条重大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四川省公安厅切实履行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深入推动嘉陵江、泸沽湖流域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把合力推进嘉陵江、泸沽湖治理保护、共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确保“一江清水出四川”。
  为守护好一江碧水,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叶寒冰分别担任嘉陵江流域、泸沽湖河(湖)长,面对面把脉问诊、点对点开出药方,全面推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落地落实。省公安厅在省总河长领导下,加大统筹力度,积极与水利厅、生态环保厅和省总河长制办公室沟通衔接,掌握工作要求,加强与广元、南充、广安、凉山等地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河湖治理指导,开展巡河暗访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不遗漏、工作推进无死角。
  各地公安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水资源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协作联动,当好党政参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充分运用“河湖警务”移动警务平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公安机关强化工作线上部署、信息反馈和动态监管,厉行重“拳”治水,将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作为打击重点,积极开展嘉陵江干流清江行动,全力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垃圾、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者、生态文明理念的践行者……”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党委向全厅党员民警发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倡议书》。
  如今,“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正逐步实现。近年来,嘉陵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水生态逐渐修复,10个国家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嘉陵江干流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泸沽湖水质为一类优良水体,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公安将加强科学谋划、协作配合,持续推动嘉陵江、泸沽湖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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