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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2021/4/10 10:3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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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讯 记者余建华 通讯员杨敏儿 徐海鹏 近日,由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上虞举行。沿江九家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并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出席仪式并讲话,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澄致辞,来自绍兴、宁波、金华、台州市等地法院,绍兴市两级自然资源、公安、检察、水利、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商司法护航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曹娥江是绍兴的母亲河。曹娥江流域承担着绍虞平原与甬舟发展一体化的水资源保障任务,是浙东重要生态带和美丽浙江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域沿线正处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快速推进阶段,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加大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浙江高院统筹指导下,绍兴市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余姚市、东阳市、磐安县、天台县等九家基层人民法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曹娥江流域人民法院之间常态化司法协作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提升曹娥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整体智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新格局。
  协作机制明确,流域法院将在跨域立案、文书送达、委托调查、财产保全、委托执行等事项上加强协作、配合,以推进司法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也将开展联合培训、联合宣传,共同打造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流域法院加强与沿线区域公安、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在证据采集与固定、案件协调与和解、判决监督与执行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非诉衔接机制,最终推动环境资源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环境资源审判需要“专业化”助力,九家法院招贤纳士,共同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首期专家共10人,其中包括清华大学陈吕军教授等在环境资源自然科学、法学和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领域具有专门知识并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专家学者将针对流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从而为司法审判赋能增智。
  接下来,曹娥江流域四地市法院将以绿源智治系统为平台,联合探索完善环资审判的数智化应用场景,加快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环资审判新格局,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现代化水平,为率先建设全域数字法院闯关探路,协同开启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当天,绍兴、宁波、金华、台州市四地九家人民法院,还在曹娥江畔举行了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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