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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1/3/8 21:54: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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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吴攸
  “冯某,本院拟拍卖被执行人吴某名下位于××处的不动产,上述不动产由你在使用,现再次限你于××日前主动腾退,逾期未腾退的,将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这份包含严肃警告更多是善意提醒的预告书一周内就收效显著:被执行人吴某、案外人方某、冯某主动来法院承认错误,书面承诺按时腾退不动产并具结悔过。
  杭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实施三处处长俞春伟告诉记者,杭州中院实行的预罚款、预拘留措施获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在此基础上,杭州中院探索涉嫌拒执犯罪预告、预审计措施,通过系列组合拳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在全省率先实行执前督促履行,开设专窗试行公证员执前督促,督促过程自动保存在公证存证平台,同步上传司法区块链存证;上城、下城、江干、西湖、余杭法院推行电子督促制度,西湖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执前督促平台,运用语音机器人智能外呼进行在线督促。截至目前,杭州法院已登记督促案件16726件,督促履行2181件,督促履行率13%,履行金额3.15亿元。
  一起“涉案公司从负债4.75亿元到无债一身轻”的执行案件,最近令俞春伟感慨。
  浙江省迪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省属外贸企业,因经营中资金链断裂,与多家银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分布在杭州5家法院。杭州中院组织召开了由涉案法院、各方当事人、省国资委、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参加的案件协调会,部分当事人要求迪达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关乎迪达公司的存续以及各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主观上,迪达公司具有较强的和解及履行意愿。客观上,该公司作为原告与案外人存在4.45亿元债权债务纠纷,在浙江高院一审胜诉后尚在二审中,受偿可能性较大。经研判认为,迪达公司尚具备起死回生的可能,杭州中院因此确定了维护企业存续、保护企业活力、彻底化解纠纷的办案思路。
  下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宏告诉记者,若直接进行破产清算,以迪达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仅企业存活无望,各申请人的债权也很难得到保障。下城法院根据杭州中院的部署要求,以银行为突破口,多次沟通、分析利弊,推动各家银行与迪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一方面,根据债权数额明确各银行的受偿比例,限定履行完毕的最后期限,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使各家银行就债权分配达成共识。另一方面,根据迪达公司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分期付款方案,约定执行款以先偿付债权本金后支付利息为序,有效防止企业债务进一步扩大,缓解迪达公司的资金压力。
  达成和解协议只是第一步,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确保协议顺利履行。
  承办法官持续跟进迪达公司与案外人的案件进展,二审胜诉后,相应资金陆续进账,为保障申请人债权实现奠定了良好基础。下城法院在征得银行同意情况下采用“活封”“活扣”,未对迪达公司采取限高、失信惩戒等措施,未冻结公司用于经营的基本账户,确保迪达公司能够正常经营,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历时1年半,2020年7月,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到账,迪达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全部执行到位。而在经受疫情考验后,公司逐渐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执行系列案件以各方“共赢”画上圆满句号。
  杭州中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毛煜焕介绍说,杭州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秉持谦抑、审慎、善意、衡平原则,精细化实施财产保全、差异化采取执行措施,彰显执行温度,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解困松绑再出发,为营商环境注入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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