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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让一家人重获生活希望

2020/8/24 10:21:4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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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杨爱红(河南省荥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谢谢!做梦也没想到,法律援助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31万元赔偿款!”前不久,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村民刘某的妻子,专程到荥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篮子鸡蛋表达感谢。

“你们一家的心意我们领了,可鸡蛋真不能要。”一听此言,刘某的妻子急了,“这是自己家养的鸡下的蛋,又不是花钱买的,你们一定要收下”。我只好安排工作人员把鸡蛋收下,用信封装了100元钱封上,故意说:“这是给刘某写的一封信,你回去交给他。”回去后,他们发现是钱,哽咽着给我打电话说:“真不知该说啥好……”

受援人刘某35岁,2019年12月8日在某公司上班时,被粉碎机轧伤右手前臂,造成创伤性单臂截断,留下残疾。公司支付了9万多元医疗费后,停止向刘某支付后期费用,刘某多次催要无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刘某一家的生活更是举步维艰。他上有年迈患病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年幼儿女需要抚养,不仅要四处借钱看病,还要借钱生活。看到自己年纪轻轻,难以养家糊口,刘某甚至想到了轻生。妻子含着泪对他说:“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这一大家子人咋办?咱可以去打官司呀!”

“打官司说起来容易,咱没钱请律师,也没钱交诉讼费,官司咋打?”当得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打官司后,刘某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5月25日,刘某和妻子来到了荥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我接待了他们,耐心听取情况介绍,查看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刘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依照相关规定,简化程序,当场指派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利承办此案。

张庆利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调取了刘某受伤前后的证据材料,第二天就到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向工作人员说明相关情况,申请早日开庭。6月3日,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开庭,涉事公司对刘某所受事故构成工伤无异议,但公司以已经支付医疗费为由,拒绝支付其他后续治疗费。张庆利律师拿出相关判例,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的各项规定,建议涉事公司以和解方式结案,对双方都有利。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涉事公司赔偿刘某后续治疗等费用31万元。协议达成后,张庆利律师又及时同涉事公司联系,督促其严格履行协议条款,按时间节点支付费用,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目前,受援人刘某的赔偿款已全部到位。

刘某仅是众多受援人中的一个。今年以来,荥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已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171件、刑事案件219件,提供法律帮助135件,实现了应援尽援,让更多困难群众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每每看到受援人脸上露出笑容,对自己从事的法律援助事业充满自豪。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整理  


记者点评

赵红旗

如果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享受不了法律服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成了一句空话。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通过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是群众眼中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

(责任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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