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星
李德星律师,男,毕业于郑州大学,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律师。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商法理事。
1998年开始从事专业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司法实践经验。2010年8月,加盟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中小企业法律制度与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工作,致力于研究知识产权交易、质押、融资企业品牌孵化研究。2011年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协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的环境公益志愿律师培训。
2012年率先在全国提出营销法律顾问这一概念。李德星律师致力于研究企业营销战略、市场对接和客户转化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公司、合同、知识产权、公司商业模式法律风险防控等积累了丰富经验和解决方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