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疫情防控后社区在防汛救灾中将再度发力

肩负上报险情组织自救推进恢复重建等重任

2020/8/4 11:18:2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也是防汛救灾的重要前沿阵地。为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城乡社区防汛救灾工作,筑牢防汛救灾的人民防线,,民政部、应急管理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城乡社区防汛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动员能力,落实应急处置、自救服务、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任务,统筹城乡社区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为克服灾情、汛情和疫情不利影响,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指导意见》设定的重点任务,须健全组织机制。各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经验,加快组建以基层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骨干,乡镇(街道)派驻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下沉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和工作队伍。强化社区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管理,压紧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动员凝聚功能,发挥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综合协调优势,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度,确保防汛救灾各项任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强化应急处置。受灾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根据社区自然灾害应对预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雨情、汛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健全完善针对社区范围内重要堤防、重点群体的巡查制度,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汛情灾情严重的地方根据需要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已经遇险受灾的,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专业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优先做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救援安置,确保不遗漏一户一人;细致摸排、及时上报社区居民、社区范围内各类组织机构和设施设备受灾情况,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组织引导居民群众坚决服从关于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的各项决定,做到令出行随、令行禁止。

《指导意见》要求组织自救服务。受灾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报送、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分配、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发放等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的管理,确保受灾群众思想稳定。动员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开展面向受灾群众特别是“三留守”人员等各类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看护照顾、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主动了解、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措施,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灾后社区人居环境特别是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的消毒保洁,加强对受灾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患有基础疾病人群的健康监测,发现疫情线索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尽可能降低各类秋冬季高发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季节性叠加流行的风险。

此外,还需推进恢复重建。受灾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抓紧抢修因灾受损的群众住房和道路交通、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社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和开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各类就业培训、从业指导和农资供给、农技咨询服务,充分调动受灾群众参与恢复重建积极性;城市社区要结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各类生活急需的社区服务业,引导受灾群众就近就业;农村社区要结合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互助,多措并举帮助受灾群众增加收入、渡过难关。受灾贫困地区要针对受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支持社区工厂等扶贫企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强化扶贫产业产销对接,着力帮助返乡在乡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责任编辑:向阳)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