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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心系百姓疾苦的法援工作者

2020/7/8 16:15:4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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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人:彭维(贵州省纳雍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不久前,一面写着“为民服务不怕苦,公平公正好律师”的锦旗送到贵州省纳雍县法律援助中心,至此,一起接近3年的上访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事还要从2019年11月的一天说起。那天早上,一位拄着拐杖的当事人张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我见他拿着县信访局的转办函,耐心询问后得知,他无儿无女,现已快60岁且身患糖尿病。
  随后,张某向我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原来,2016年2月9日,他到医院住院治疗,输液时因药物过敏反应从病床上滑落下来,医院工作人员将他抱上床的过程中,他二次滑落到地板上,导致右股骨转子间骨折。此后,张某多次上访,可问题都未得到解决,只能一直住在医院。
  经过审查,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我承办此案。
  考虑到受害人已在医院住了两年多,处理不好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我迅速着手代理工作,帮他拟写起诉状,收集证据,协调法院免交诉讼费等。
  诉讼过程中,我和县人民法院居仁法庭的熊庭长冒着风雪,3次到医院进行沟通协调。考虑到张某的特殊情况,居仁法庭把移动法庭搬到医院的病房里,并于2019年11月20日在医院的病房里开庭。经过熊庭长和我苦口婆心做工作,最终医院同意与张某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赔偿张某68000元,张某搬离病房。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锦旗,心里无比激动。我对张某说,我并不是律师,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律工作者。张某则对我说:“不管怎样,‘你就是我心中的好律师’,因为你给我帮了大忙。”
  上中学时,我的一位老师曾对我们说:“一生岁月不尽苦,身入公门好修行。”这句话我一直牢记心间,直到参加工作,才真正理解句中的含义。
  多年工作中,我还代理过子女不赡养老人、姊妹遗产继承、孤儿寡母生活无助、农民工讨薪案件。代理过程中,我不仅从法律层面,还从道德层面上劝诫那些不孝子女、无信之人。我的工作信念是,做一名心系百姓疾苦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多为群众办事,这样才无愧于胸前的司法行政徽章。
本报记者 王家梁 整理  

  记者点评
  □ 王家梁

  法律是刚性的,但又不排斥人情和人性。尤其对奔走一线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而言,懂人情、知人性,能够心系百姓疾苦,才能真心为他们扶危解困。

  进入“公门”的彭维,在面对百姓疾苦时,能够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思百姓之急、念百姓之难。心系百姓成为彭维的信念和坚守,成为他从事法援工作的动力源泉,十分值得钦佩。

(责任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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