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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市高村派出所"一标三实"出成效 铲除罂粟十八棵

2020/4/27 10:28:05 来源:中国普法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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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上午,荥阳市公安局高村派出所社区民警按照局治安大队安排部署下辖区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在辖区一处人家大门外小菜园发现种植有毒品原植物——罂粟,生长的罂粟少数正在开花,大部分已经结出果实。

经民警入户走访调查,为村民李某种植。经询问,李某称因其听信偏方,用罂粟杆煮水可以治疗“拉肚子”,故私自种植。民警对其讲明罂粟属于毒品原种植物,并当场将罂粟连根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8株。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未经国家机关同意,种植、买卖、持有罂粟苗、罂粟种子的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50株以下的处5日拘留或500元罚款,50株以上500株以下的处15日拘留3000元罚款,500株以上的可处以拘役或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个别村民种植罂粟的原因有几种。一是为治疗“拉肚子”等常见病;二是当做调味料;三是用来观赏。但往往一些村民对罂粟的认知甚少,对食用上瘾,给身体带来的危害,缺乏直观认识,也不知道鸦片、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就是罂粟。在对李某处罚的同时,民警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向广大村民讲解了禁毒相关知识,同时提醒广大村民,不要怀着侥幸心理非法种植罂粟,以免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公安机的处罚,让人民群众彻底远离毒品、杜绝毒品,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杨志伟 王冬丽)

(责任编辑: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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