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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召开企业培训暨约谈会

2020/1/10 11:18:3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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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对辖区内10家多次出现环境问题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暨约谈会。
 会议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第二分局副局长建辉主持召开。约谈会上,针对企业多次违法行为,建辉副局长提出“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应该承担环保社会责任。”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环境保护9大责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依法排放污染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法缴纳排污费、安装使用在线监测设备、企业信息公开、接受现场监察、实施清洁生产,及违法所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责任。只有企业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才能有效地缓解和根治环境问题。
     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任何企业都不能以侥幸与观望的心态逃避环境治理责任。对企业来说,治污减排不仅仅是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更是生存的现实需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企业主动担起环境治理责任谋发展,才能有出路。知法、懂法、守法,主动防污治污,规规矩矩地按照法律法规去组织生产、完善工艺,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开展,容不得污染治理上的“数字游戏”与表面文章,否则必将自食苦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全民共治的战役。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不等不靠,不拖沓、不迟疑,只有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将对美好环境的向往转化为主动作为,才能最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对10余家企业发放约谈通知,督促企业整改。该局法制宣教股股长成新芳就《大气法》法律法规内容对约谈企业详细进行培训。培训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企业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自觉加强管理,杜绝环境违法隐患。各企业自觉签署了《企业环保承诺书》承诺:在致力于企业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严格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以此次现场约谈会为契机,让环境违法企业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被约谈的10余家主管负责人一致表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做到达标排污,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监管,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图文/丹丹  责任编辑/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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