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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优民事支持起诉

2023/12/22 14:22:00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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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办小案、暖民心”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能动履职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维护务工人员、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途径蓄势,激发工作活力

进一步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服务保障民生,不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落实《关于在民事检察监督中开展“办小案 暖民心”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于涉及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者、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民事主体的监督案件,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灵活运用支持起诉的方式,依法及时保障弱势群体和诉讼困难群体合法民事权益。与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机关单位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畅通救济渠道,切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多维度宣传,畅通案源渠道

检察干警通过发放专题制作的支持起诉宣传手册、典型案例现场讲解、现场解答职工群众疑惑、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向职工群众耐心讲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案件受理范围、支持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申请支持起诉所需要的材料、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全面宣传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积极引导职工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你们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9月,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两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务工人员向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并将案件线索移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随后,当事人向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向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为减轻农民工诉累,避免长时间诉讼,承办检察官与办案法官达成先行调解的共识,积极协调庭前调解,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看到务工人员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承办检察官说。

强化专项引领,突出支持重点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中,从解决农民工欠薪的实际问题出发,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和诉前和解模式,让农民工少跑路,花费最少的时间和精力拿到血汗钱,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推动长效常治,打好诉源治理“治本仗”。主动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厚植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在个案办理基础上,着力深挖背后社会治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以及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职能部门的“都管”,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机统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叶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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