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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四准”工作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12/20 16:53:03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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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省院“三个一”和市院“4321”工作思路,坚持“135”工作思路和快字当头、实字为本、新字引领、融字求变、好字托底的“五字标准”,深化“三有”争创,积极能动履职,努力推动石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政治立场上把准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筑牢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党组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汇报,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各环节。

在服务大局上找准定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五个五”总体思路和“一核引领、四区联动”整体布局中谋划推进,聚焦建设“美好石泉”决策部署,持续打造、提档升级“十美石泉·五彩检察”“三下五联七宣”“旅游检察”“泉润未检”“社区矫正五化工作法”“司法救助5+模式”等工作机制或品牌,着力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强化诉源治理、清廉石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全域旅游发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方面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切实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监督质效上扣准指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省委《若干措施》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来,对标对表最高检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全面、全员、全时”“考实、评准、用好”“目标、问题、结果”为导向,一体加强“案”和“人”的管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做到“既要有数量的质量,也要有质量的数量”,进而以高水平的法律监督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在队伍建设上用准方法。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检察特色,结合石泉本地实际,把主题教育抓实、抓细、抓落地,做到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三会”素能提升和“提素能、强基础、开新局”系列培训,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练兵,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把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锻造忠诚、干警、担当的检察铁军。

下一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办案为基本手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四大检察”,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全县各相关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不断开拓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持续推动石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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