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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行刑反向衔接 让执法办案更规范更有效

2023/12/14 18:55:11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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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有序开展,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办结行某加宠物(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宠物公司”)、段某宏、覃某山、胡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后,针对该案被不起诉单位和被不起诉人的具体违法事项,分别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单位、被不起诉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段某宏系该宠物公司法定代表人,覃某山系该宠物公司电商业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该宠物公司与胡某通过其他公司,将二次销售的22801件商品作为普通消费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进行入境申报。经核查,扣除已缴纳税款42万元,实际偷逃海关税款共计59万元。该案由洋浦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经该院检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省检察院批复同意后,该院决定对该案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考察期满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出具报告认为,涉案企业制定实施的整改措施符合合规监控考察标准,完成了合规整改目标。

  经合规考察后,该院依法对该宠物公司、胡某、段某宏、覃某山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据《意见》要求,将该案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经审查认为,被不起诉单位、被不起诉人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仍应对其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应由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随后,针对被不起诉单位、被不起诉人具体违法事实和不同情况,该院分别向洋浦海关缉私分局发出4份检察意见书,要求该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人员和单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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