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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某等人拐卖儿童案 ——依法严打拐卖亲生子犯罪,适用从业禁止

2023/12/8 17:51:09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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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薛某某嗜赌成瘾,为筹集赌资,于2021年9月23日将自己生育的一名刚满月男婴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在抖音认识的买家王某某。2022年5月27日,薛某某又生育一名女婴,让偶然结识的催乳师被告人栗某某寻找买家。栗某某通过发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寻找到买家张某某(另案处理),于同年6月25日将女婴以五万元价格卖出,转给薛某某四万元后,栗某某从中获利一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某、栗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薛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栗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孕婴相关的职业;薛某某违法所得九万元、栗某某违法所得一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典型的出卖亲生子女非法获利的犯罪案件。被告人薛某某为筹集赌资,狠心将自己刚生育一个月左右的婴儿出卖给素不相识的他人,非法获利九万元;被告人栗某某明知薛某某出卖亲生婴儿,仍从中介绍帮助出卖,非法获利一万元。二被告人无视法律,泯灭人性,最终被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为此,我国《刑法》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设置了专门保护条款,规定拐卖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构成拐卖儿童罪。通过此案警示世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儿童,不论是拐卖行为还是接送、中转行为,不论是拐卖他人生育的儿童还是自己生育的儿童,均构成犯罪,均应受到法律惩罚。同时,基于被告人栗某某具有催乳技能,依法判决禁止栗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孕婴相关的职业,意在通过打防并举,从源头上预防其再次实施此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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