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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劳动合同签了”

河南灵宝:为女职工筑牢权益“保护墙”
2023/12/7 17:55:59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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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娟红 赵玉洁)“我几个月前刚跟幼儿园签了一年的合同,工作起来心里更踏实了,下个月我们女职工还要去体检呢……”近日,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某幼儿园帮厨小玲感慨道。

  今年3月,灵宝市检察院在走访该市妇女界人大代表时了解到,灵宝市部分单位存在未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健康检查等现象,损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月3日,该院对此立案。通过走访企业、调取工资发放底册等书证、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的职工代表等方式,检察官最终依法查明,有的单位没有与录用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有的单位未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体现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还有的单位未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费,等等。

  3月6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上述单位存在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类似问题认真排查;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到涉案单位进行检查,约谈其负责人并进行现场普法,督促其全面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还联合妇联、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后,该院先后两次组织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进行整改验收。

  据了解,为推动形成检察机关、行政部门、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用人单位等多方联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合力,在督促整改期间,该院多次走访妇联等部门,并于今年4月与市司法局、市妇联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畅通了包括妇女在内的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线索发现渠道,健全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案件办理协作机制。

  截至目前,涉及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及特殊政策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完善落实了女职工用工劳动合同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相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将女职工卫生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有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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