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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次数达150余次!四川这家法院全力做好案结事了的后半篇文章

2023/12/5 11:15:01 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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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娃娃跟我一起生活,他爸爸也每周都来看他,现在我和孩子的生活恢复到以往了,家庭关系很和谐,还是很感谢你们法官……”2023年7月27日,一起家事纠纷的当事人蔡某在接听办案法官的回访电话时声音轻松,和今年2月份她第一次走进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时的状态截然不同。

今年6月初起,罗江法院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案件“大回访”专项活动,筛选涉未成年人、涉家事民生、涉企涉众、缓刑和监外执行等多种类型案件,采用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进行案件判后回访,回访次数达150余次,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意见建议,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促进了法院干警司法作风转变。

重点回访:延伸司法职能

蔡某与刘某2019年结婚,育有一子。今年2月,蔡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双方对房产的分配、结婚时花费的钱款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庭审时,刘某的情绪非常激动,态度也很强硬:“我不离婚!就算离婚娃娃也要跟到我!”

为了缓和双方情绪,创造调解基础,办案法官暂时休庭。期间,法官运用“背对背”、“面对面”的方法,分别与二人单独谈话,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刘某也逐渐冷静下来,最终双方调解离婚。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是情感、财产、伦理等多种矛盾的交缠,大多数矛盾并不能随着案件的审结而彻底消弭。办案法官在判后持续关注案件当事人的情感诉求、人身安全、财产分割、抚养争议等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是否会再产生纠葛,有利于把可能再次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化解在萌芽状态。”罗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家在谈到开展案件大回访活动的初衷时说到。

家住罗江区万安镇某村的杨奶奶已是90岁高龄,杨奶奶十多年前便双目失明,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2011年后更是因病无法正常行走,如今已瘫痪在床,时刻需要人照顾护理。她的三个子女因母亲的赡养问题产生矛盾,闹得不可开交。

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办案法官本着维护家庭和睦、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原则,结合双方意愿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子女轮流照顾杨奶奶,医疗费用均摊。

——几个月过去,杨奶奶近期情况如何,她的子女是否在尽义务?办案法官对杨奶奶的代理律师当面进行了回访,详细询问了杨奶奶目前的状况。

“她目前是在二儿子家居住,由二儿子照顾,几个子女按照协议约定在轮流赡养老人。”代理律师告诉法官。

家事案件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是办案法官在案件回访中的重点关注对象,通过判后回访,如果发现有需要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的情况,便能及时提供帮助。

缓刑回访:彰显司法关怀

“你在社矫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遇到困难要积极和社矫机构联系,也可以我们反映,能帮助你的我们尽量帮助……”2023年6月27日,罗江法院干警驱车3个小时来到社区矫正人员罗某的家中面对面进行回访,了解她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

罗某因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她因此家庭破裂,目前独自一人居住,情绪比较低落。为了帮助罗某重拾生活信心,干警特地来进行家访,开导鼓励她:“你要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社区矫正,你看你还这么年轻,犯了错就及时纠正,完全可以重新开始人生。”

随后,干警还前往当地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掌握罗某入矫情况和近期思想动态。

另一起涉毒案件的被告人黄某则是由于判刑时正在哺乳期而被暂予监外执行,但之后仍面临着继续服刑的问题,同时她还患有严重的头部血管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

在审理该案时,办案法官了解到,黄某小时候母亲就离家出走,父亲也坐牢,缺乏关爱的成长经历令她误入歧途,沾染上了毒品;但黄某本性不坏,她在有了孩子后产生了戒毒意愿,办案法官认为黄某有极大的挽救可能性,不能光结案了事,要对她进行关怀和引导,促使她发自内心地痛改前非、回归正途。

“你安心去手术,好好治病,有什么困难及时跟我们联系。”“谢谢你法官,我都想通了,我要面对我这个事情,争取早点彻底解决完,好好养我的两个娃娃。”办案法官的手机响起微信提示音,收到了黄某回复的一条语音。

通过电话、微信、家访,办案法官一直与黄某及其所在社区、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从暂予监外执行到住院治疗再到继续服刑,关怀的脚步一直陪伴着黄某。今年2月,黄某已刑满释放;6月底,办案法官再次对她进行回访,得知她现在正经营着小摊位,用自己的双手挣钱补贴家用,承担起了一个母亲的责任。

惩罚不是目的,让迷途人员重回正道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缓刑回访也正是体现司法公正、彰显人文关怀的一项重要举措。

搭建桥梁:促进作风转变

“对这起案件,你们还有什么意见吗?对法院的工作,你们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吗?”

某合同纠纷的代理人在回访中表示对此次案件的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审理结果都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点建议:“希望法院在审理之后对双方的释法明理工作更详尽一些。”工作人员如实记录了回访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后统一在全院通报整改,进一步促进法院干警办案作风的改进。

“被告没有给我钱,现在也不接我电话了,请你们帮我联系一下。”刘某系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在回访时刘某反映,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主动履行,现在已经联系不上,请求法院帮助。办案法官得知该情况后立即联系被告,在被告电话仍然无法接通的情况下,法官建议并指导刘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访就是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通过开展案件大回访活动,一方面可以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平息诉讼当事人的诉怨,尽可能化解处于苗头阶段的涉诉信访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从侧面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有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规范法官办案行为的同时也增进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信任,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下一步,罗江法院将在此次案件大回访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去芜存菁,研究制定《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做好案结事了的后半篇文章。这既是人民法院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举,也是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司法为民相融合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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