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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等人诈骗案——

跨境电诈集团以冒充公司负责人方式诱骗财务人员大额转账

2023/12/1 17:20: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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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刘某某纠集张某某、何某某前往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市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期间,刘某某提供前期运营资金、安排人员培训和联系洗钱团伙(俗称“水房”)等。自2019年3月起,刘某某与张某某、何某某指挥上述诈骗集团采用下列方式实施诈骗:一线话务人员冒充各类科技公司财务人员拨打目标公司财务人员座机电话,向对方虚构将有业务款转账至目标公司等事实,诱使对方使用QQ进行联系;二线话务人员以科技公司财务人员名义与对方进行QQ聊天,伺机获取对方收款账户信息等,再制作并发送虚假跨行转账凭证,并谎称转账款将延时到账;三线话务人员使用与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相同的QQ昵称冒充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加入前述双方QQ聊天,采用佯装确认前述转账事宜等方法骗取对方信任,再询问并掌握目标公司账户余额等信息后,以需向其他公司支付业务款等虚构事实诱骗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洗钱团伙控制的账户。

  经查,2019年3月至7月,该诈骗犯罪集团共骗取北京、上海、新疆等地147家被害单位人民币(以下币种同)9683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通过社交软件冒充企业负责人,诱骗财务人员大额转账,是当前较高发的诈骗犯罪类型。这类案件涉案金额普遍较大,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广大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谨慎处理企业和个人信息,对以网络身份开展的商业交往提高警惕、谨慎核实,切实规范财务制度,降低企业被骗风险。一旦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注意保留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采取止付等措施及时止损,并为打击犯罪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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