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将自制药丸吹嘘成“神药”售卖,四川检察溯源治理斩断犯罪链条

2023/11/29 11:01:34 来源:中国长安网
0

“你们千万不要相信那些‘祖传药’‘特效药’,不仅会被骗钱,还耽误治疗,有病一定要去正规的医疗场所。”检察官说。

“再也不敢了,那些人太坏了,就该被重判!”群众回答道。

将自制药丸吹嘘成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的“神药”,一个跨省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团伙被揪出后,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深入审查,监督立案6人,追诉1人。近日,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华来到案发地巡司镇,对当地寄递物流点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核查,并向闻讯聚集而来的群众宣传假药的危害,提醒大家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image.png

检察官走访物流寄递企业

循线挖出跨省犯罪团伙

2022年3月5日,筠连县公安局巡司派出所驻村辅警在对辖区寄递物流行业开展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名村民的物流信息十分可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其通过物流收寄了大量备注为“鱼料”的包裹,但收件量、寄件量与其工作性质、身份完全不匹配,遂跟进调查并经过研判后上报。

2022年3月8日,公安机关在巡司镇将文某、顾某琼等人抓获。经审讯,文某、顾某琼交代了收寄的“鱼料”实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治疗风湿病、哮喘病的“特效药”“祖传药”。

原来,文某、顾某琼收到“神药”后,通过微信与买家谈好价格并收到货款后,再安排文某某通过快递将这些“神药”售卖到重庆、山东等地。公安机关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转款记录顺藤摸瓜,很快在重庆市将文某的“上线”向某抓获。

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筠连县检察院在检警信息共享平台上获知了该信息,经过研判后认为,该案很有可能是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和寄递物流渠道跨省销售假药的案件。

按照与公安机关会签的《关于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筠连县检察院针对证据收集、提取、固定、鉴定及案件的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32条引导侦查意见。

筠连县公安机关从寄递物流渠道、犯罪嫌疑人销售流水寻找突破口,逐步查明了“上线”人员的身份及假药生产窝点的位置等信息,一个以欧某发、欧某用为首的跨省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22年3月29日,筠连县公安局协同外地公安机关,在重庆市大足区和四川省德阳市、遂宁市、广安市、南充市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以欧某发为主犯的生产、销售假药团伙30人,捣毁假药生产制造窝点2个,查获假药制造机器10台、模具1套,以及成品“安喘灵丸”42.5千克、成品“广西草药(苗药)”42.095千克。

在翔实的证据面前,欧某发交代了犯罪事实和作案手段。

image.png

公安机关在快递点查获的假药

“祖传药方”原是西药混制

经查,家住重庆市大足区的欧某发多年前原本是摆摊的“卖刀匠”,在某乡镇偶遇了一名摆摊卖药的“老中医”,欧某发用一把菜刀换回了一个治疗齁、咳、累及支气管炎的“祖传药方”,而药方上写的却是一些市面上少见的西药。

2018年,欧某发和他人合伙做绿化生意,亏了一大笔钱。为了挣钱还债,欧某发把能挣钱的营生都考虑了一遍,突然想起以前摆摊时看到很多老年人喜欢买各种偏方药丸。他灵光一闪,翻找出当年用一把菜刀换回来的那个“祖传药方”,决定照“方”制药。

欧某发将自制的药丸包装成“安喘灵丸”“广西草药(苗药)”两种药丸,对外宣称这两种药丸为祖传配方、纯中药制剂,“安喘灵丸”可治疗气管炎、哮喘等病症,“广西草药(苗药)”可治疗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症,分别以0.9元至1元、0.5元至0.6元每颗的价格销售。后经相关机构鉴定,涉案的“安喘灵丸”“广西草药(苗药)”均为假药。

为了避免惹出人命,欧某发在售卖“安喘灵丸”“广西草药(苗药)”两种药丸时,会反复向买家宣传服药时要多喝水,以便毒素随体液排出。两种药丸一经推出,就取得了不俗销量,各地要求参与分销的人越来越多,欧某发也逐步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形成了销售网。

生意越来越好,欧某发便购买了粉碎机、制药丸机、烘干机等机器,机械化批量生产药丸。他还拉来侄儿欧某用一起生产、销售药丸,并通过快递方式将药丸邮寄到外地。

为了逃避监管,欧某发还特意使用妻弟媳张某的身份信息登记邮寄快递,在快递单号上标注为“鱼料”,并使用亲戚陈某均的银行卡账户收款。货款到账后,欧某发便让儿子欧某和儿媳陈某玲马上取现。

随着欧某发、欧某用落网,这起打着“祖传、特效”幌子,将自制药丸吹嘘成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的“神药”,通过遍布全国多地的分销网络销售假药非法牟利的跨省生产、销售假药犯罪链条从源头上被摧毁。

溯源治理斩断犯罪链条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筠连县检察院在对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进行审查的同时,对是否存在漏罪、漏犯等问题深入审查,综合运用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监督立案6人,对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向欧某发出售硫酸沙丁胺醇片等药品的周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进行追诉。

围绕追赃挽损,办案检察官谢华多次向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促使欧某发的家属退缴违法所得100万元、欧某用的家属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欧某发、欧某用自愿认罪认罚。

经筠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22日,筠连县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欧某发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40万元;判处欧某用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一审宣判后,欧某发、欧某用未提出上诉。其余涉案人员正在审理中。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物流快递末端网点在收寄快递物品时未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等规范要求,筠连县检察院走访了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物流快递企业,了解末端网点管理、监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等问题。

6月8日,筠连县检察院向寄递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物流企业规范快递收取程序,加强末端网点管理,确保物流快递企业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防止成为违禁品传递的“温床”。

寄递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物流快递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4个快递末端网点立案处罚,并联合公安机关建立监管协作机制,督促物流快递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同时,筠连县检察院还向涉案的外省市收发地检察机关函告问题线索,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寄递行业的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