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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捕鱼到“补鱼” 公益诉讼助推生态修复

2023/10/31 11:44:35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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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贵州省纳雍县百兴镇泥奢期村纳雍河畔,纳雍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百兴镇政府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投放的鱼苗是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吴某自愿购买,共计向纳雍河投放鱼苗1.5万尾。

  2020年3月4日至3月17日期间,吴某雇用人员利用渔网、发电机、防水玻璃灯、卷扬机等作案工具在纳雍县百兴镇泥奢期村纳雍河水库大石坡天然水域,采用“灯光诱捕”的捕捞方式非法捕捞鱼类水产品,并将非法捕捞的鱼类水产品进行贩卖,以此获利。同年3月17日,在用同样方式捕鱼时被纳雍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纳雍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纳雍县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购买1.5万尾裂腹鱼鱼苗投放于纳雍县百兴镇泥奢期村纳雍河大石坡水域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

  “增殖放流能有效增强水体自净能力,达到‘以鱼养水、以鱼净水、以鱼护水’的作用,防止河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增殖放流活动对改善纳雍县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活动现场,该院检察官还向周边群众普及增殖放流相关知识,提升其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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