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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

2023/6/28 11:44:41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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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美者,或曰: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

夫伟者,或曰: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

与人间至美、刚刚申遗的北京中轴线一样,与华夏至雄、永恒独尊的泰山一样,星罗棋布于中华大地上的50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直在厚积薄发叙说中华文物的璀璨夺目、博大精深,一直在责无旁贷记录过去、映照当下、启迪未来。

近日,《法制与新闻》杂志派出记者,统筹通讯员,兵分九路,分赴北京、河北、山东等地,深入挖掘文物价值,切实讲好守护故事。让读者诸君与文中人物一起:为中华文脉续传承,为文明古国谋复兴,为人类社会求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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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轴线:借力申遗保护“古代都城杰作”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一:申遗力量

司法机关成为中轴线保护的一个重要力量

文/特约撰稿 王峰

北京中轴线上部分古建筑。(图/VCG)

初冬时节,登上钟楼,展目环视,树影下的砖瓦房映入眼帘,老北京平缓开阔的胡同建筑景象余韵犹在。

在北京城市核心区,东城西城两区合抱的钟楼和鼓楼,合称钟鼓楼,是北京中轴线上最高的两座建筑。而在钟鼓楼周边,被称为第五立面的屋顶,是中轴线申遗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以往,楼顶违建、铁皮笼箱、私搭鸽舍等极大破坏了钟鼓楼俯瞰眺望景观。一年多来,钟鼓楼周边共整治点位344处,涉及50多处违建拆除。

北京中轴线,是北京老城的脊梁和灵魂,是中国传统文化活的载体,是东方文明“古代都城理想秩序杰作”。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城市历史建筑群(以下简称北京中轴线),北端为北京鼓楼、钟楼,南端为永定门,纵贯北京老城,全长7.8公里,由古代皇家建筑、城市管理设施和居中历史道路、现代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共同构成。

2011年,北京市启动中轴线申遗工作。2012年,国家文物局将北京中轴线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确立的世界遗产保护制度,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出了较高标准,要求国家和地方级的立法、规范措施应确保遗产保护完好。

为了给北京中轴线保护和申遗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今年5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开宗明义:对北京中轴线及其环境实行整体保护。

北京老城的历史风韵百年来屡遭破坏,有的景观已无法恢复。据文史专家徐苹芳回忆,北京城经过1949年以后的旧城改造,1987年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失败,北京城内只有故宫和天坛通过了世界文化遗产审核。

“北京老城要整体保护这一来之不易的认知,是经过北京城市几十年发展建设经验教训得来的。北京老城的价值在于整体性,整体性体现在北京老城规划是以中轴线为骨干、为脊梁,连接城市街道、胡同、院落,形成像人体一样完整的城市肌理。”北京史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建平说。

如今,以中轴线申遗带动的整个老城保护工作已全面展开。

北京中轴线的前世今生

北京拥有3000多年的建城史和800多年的建都史。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勃指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北京中轴线,肇始于元大都。虽然学者们对元大都中轴线的位置和端点有不同看法,但都承认都城中轴线的存在。

根据1972年元大都考古队发表的《元大都的勘查和发掘》,“元大都全城的中轴线,南起丽正门,穿过皇城的灵星门,宫城的崇天门、厚载门,经万宁桥(又称海子桥,即今地安门桥),直达大寿万宁寺的中心阁(今鼓楼北)”,总长约3.75公里。

张勃指出,明清北京城与元大都有着空间承继关系,同样有中轴线之实。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北京中轴线自丽正门到钟鼓楼,长约4.75公里。嘉靖年间修筑外城,南城墙再辟三门,永定门居中,左安门、右安门分别位于东西两侧,由此北京中轴线向南延伸至永定门。在永定门至钟鼓楼长达7.8公里的直线上,两侧对称分布着天坛与先农坛、太庙与社稷坛等坛庙建筑。这种安排,相比于元大都,进一步强化了左右对称、中心突出的布局特点。

张勃认为,清代定都北京后,继续围绕中轴线进行都城布局和建设。经过清朝多代统治者的持续经营,北京中轴线进一步完善,更加鲜明地体现了“外安内和、万宁永定”的价值追求。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郑军认为,北京中轴线是按照礼制思想,通过城市规划手段,规定城市社会秩序的典范。北京中轴线是按照《周礼·考工记》的都城模式规划的,而《周礼·考工记》是“三礼”中《周礼》的一部分,是礼制思想在“营国”和“营城”方面的具体反映。

《周礼·考工记》中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以中为尊’是礼制的一部分,目的是确立尊卑秩序中的尊位,建立秩序的制高点,从而安排下面的序列。”郑军说。

但也有学者指出,在包括《周礼·考工记》在内的中国基本古籍库中,从未出现过城市规划设计意义上的“中轴线”一词,更没有独立的中国古代城市“中轴线”规划方法或思想。

第一个让中轴线由实到名的,是建筑学家梁思成。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阙维民介绍,梁思成于1944年首次提出北京“南北中轴线”概念:“就全局之平面布置论,清宫及北平城之布置最可注意者,为正中之南北中轴线。自永定门、正阳门,穿皇城、紫禁城,而北至鼓楼,在长逾七公里半之中轴线上,为一贯连续之大平面布局。自大清门(明之“大明门”,今之“中华门”)以北以至地安门,其布局尤为谨严,为天下无双之壮观。唯当时设计人对于东西贯穿之次要横轴线不甚注意,是可惜耳。”

值得注意的是,阙维民指出,梁思成在明清北京紫禁城的建筑布局暨明清北京城市格局中发现了物质形态上的“南北中轴线”,对其充满了热爱并赞赏有加,并以此论证北京古城的辉煌,其目的是保护整座明清北京城。因为自民国以来,北京中轴线地区为代表的北京老城风貌,不断遭受着侵害。

满目疮痍的北京老城

“民国时期,政权易代,社会急剧转型,北京的首都地位一度丧失。”张勃说。

张勃指出,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北京中轴线上建筑设施的性质和功能发生了巨大改变,比如天坛、先农坛、社稷坛、紫禁城、钟鼓楼等国家礼制、行政场所纷纷变身为公园、博物院、通俗教育馆和电影院等公共空间;另一方面,形态也与之前有很大不同,先农坛、天坛不再完整,千步廊和皇城墙被拆除,等等。

1915年,为解决正阳门地区的交通壅塞,著名建筑历史学家朱启钤聘请德国建筑师罗克格主持了正阳门改造工程。他力排众议拆除了正阳门瓮城,整修了前门,并在正阳门两侧各增开两个门洞,虽然为现代北京城市空间框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某种意义上也开端了旧城的消灭。

1949年后,随着经济发展加速,人口集聚,对北京中轴线地区老城的破坏也随之加速。

正阳门护城河是前三门护城河与中轴线的交点,该片区水系为明永乐年间初建,是一条重要的河流水系,与京杭大运河相通,北京外城修建前为防御要线,外城修建后作为城内主要河道,主要担负漕运和景观功能。20世纪60年代护城河改造,以盖板掩埋入地下。有几百年历史的正阳桥被拆除。

消失的水系不只是护城河,作为皇城东边界和京杭大运河故址的玉河中下段水系、连接南海和金水桥的金水河局部段、连接北海与筒子河的景山西墙外水系等蕴含中轴布局理念和价值的历史水系都已消失或改为暗沟。

再以先农坛为例,从1925年起,外坛北墙被逐步拆除,居民移居至外坛北部。至1928年,内坛空地开始大量向外出租。1936年起,军队在先农坛驻扎。1937年,先农坛体育场在外坛东南角建成。

1949年后,育才学校搬入先农坛内坛,而外坛区域重要的文物建筑庆成宫建筑群、天神、地祈坛等及广大坛域范围被多家单位占用,涉及教育、科研、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医疗卫生、居住等多种功能。

专家指出,长期的侵占历史使内外坛等坛墙仅存局部,坛域范围边界不清,内外坛道路格局不清,历史格局与原有祭礼路线无法得到展现。相似情况在太庙、社稷坛、天坛、日坛、月坛等坛庙建筑中均不同程度存在。

前门地区位于中轴线左右两侧的鲜鱼口、大栅栏及东琉璃厂历史文化街区,自清代就形成了北京城繁华的商业区,其道路结构为顺应旧时河道而自由曲折,鲜鱼口草厂胡同片区更是形成了北京老城唯一南北走向的胡同,与内城北部棋盘式的道路结构形成鲜明对比。

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煤市街、前门东路两条主要南北向道路,及鲜鱼口街、西兴隆街、草厂三条等胡同陆续被拓宽。同期,珠市口东大街北侧沿街区域也进行了片区式的改造,而这样片区式的改造一直延续到近几年,导致街区内存有大量具有历史肌理但已被拆除地上建筑的空地。2008年奥运会前改造完成的前门大街,因改造前已完全失去明清风貌,只好改造成了民国风貌。

天际线是北京老城的重要景观,白杨垂柳上空,几群白鸽在平缓开阔的四合院上飞过,是让很多人怀念的老北京景象。

但专家指出,从钟、鼓楼北望和从永定门南望的天际线被二环沿线多个高层建筑明显突破,破坏了标志性建筑轮廓的完整性和中轴两侧城市形态的对称与平衡。中轴线的18条重要视廊中仅有4条视线通畅、风貌协调,9条在核心视域内存在明显破坏视廊景观真实性、完整性的不协调建筑,5条视线通廊被明显遮挡。

近十年来,相关城区和管理部门分别针对中轴线周边地区编制了大量城市设计导则,但中轴线地区的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效果仍不理想。

有专家指出,存在各类规划研究难以落地,或编制、管理、实施标准和水平不一的问题,部分管控要求更未达到支撑中轴线申遗的高度,亟须在充分理解与消化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与提升,形成协调统筹的中轴线区域城市设计引导。

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创造了机会,《条例》指出,北京中轴线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统筹管理、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市文物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

建立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过去,北京的历史文化集中突出在文物点上,中轴线申遗是首次带动北京老城整体文化遗存保护的工作。”李建平说。

“首次提出对中轴线及其环境实行整体保护”“建立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遗产资源调查和保护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提到历时3年多、经过3次审议的《条例》的亮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如数家珍。

作为大型文化遗产,中轴线保护和管理机构众多,这里包括3处世界遗产、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大量历史建筑、未定级文物。

此外,北京中轴线所在区域恰好属于东城与西城两区分界处,不同遗产构成要素分属两区管理,权责归属复杂。遗产构成类型复杂,管理单位不仅涉及文物、园林绿化、建设、道路、水务等多个部门归口,也涉及中央、市、区、街道等不同的政府层级。

以万宁桥维护与管理为例,桥体归属西城区,而文物修缮、桥体结构维护和路面铺设、桥下水系环境等不同方面的工作分属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区文委、北京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等多个部门,部门合作亟待加强。

专家指出,这样的情况在北京中轴线众多构成要素中并不罕见,故宫外围沿岸及筒子河区域更涉及9个部门的协同管理。

对此,《条例》提出,本市建立北京中轴线保护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北京中轴线保护的重要事项。

“《条例》确立了由政府部门牵头,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机构了解自己的职责所在,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云霞说。

自2017年,“积极推进中轴线申遗工作”写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同年,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中轴线申遗保护专项工作组,全面启动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

北京市文物局原副局长于平介绍,当中轴线申遗工作被纳入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后,相关的政府部门全都联动了起来。

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凌明在今年7月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说,接下来,将依托北京中轴线保护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中轴线保护重要事项;发挥市文物局统筹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遗产点按照职责做好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中心职责,全面做好中轴线的保护、监测、研究和展示等工作。

“我们围绕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48项任务,各部门集中发力,取得多点突破,重点文物有序修缮,正阳桥遗址考古发掘出明代镇水兽遗存,太庙、先农坛核心区域办公用房完成腾退,影响中轴线景观视廊的建筑完成拆除。”凌明说。

司法机关成为中轴线保护的一个重要力量。位于北京前门大街的著名老字号谦祥益绸缎庄墙体失修,墙面随时有坍塌的风险。由于该建筑是非国有属性,修缮第一责任人是产权人。哪怕是行政机关提出承担大部分资金,而谦祥益由于经营状况不佳,也不愿支付剩余修缮费用。

2020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文物行政机关就服务保障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公权力的不当介入,会导致非国有文物产权人不积极修缮文物,对社会产生不良示范。如果让文物产权企业承担过多,又会导致产权企业负担过重,甚至危及产权企业生存。如何把握这个度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难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过琳说。

2021年3月,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谦祥益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加大与谦祥益公司协商出资工作的力度。通过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谦祥益文物修缮项目通过了市财政、区财政和公司三方资金保障的修缮方案,外部墙体已经修缮完毕。

由于历史原因,中轴线地区很多老建筑被单位占用办公,需要进行腾退。事实上,自清末开始,由于人口激增,房屋建设需求日益增长,而昔日皇家坛庙建筑内存在大量空地,加之管理不力,以贩卖或出租坛域空地获取私利现象极为普遍,坛庙建筑也因此成为北京老城中受到建设侵占的主要对象之一。

“过去我们文物部门,只能依法告知文物产权单位其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依法保护好文物,并以协商的方式,让他们将占用文物用于居住或用作办公场所的部分进行腾退,但是这些单位也只能通过自己的渠道申请资金,解决安置问题,如果单位没办法解决资金,我们也没办法。”于平说。

近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张维介绍,在首规委统筹下,央地形成协同推进重点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合力,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保护利用取得重要进展,贤良祠住户腾退、太庙非文物建筑腾退、社稷坛东西排房拆除及绿化工作完成,清陆军部旧址、皇史宬北院对外开放,为公众提供了更多高品质文化活动场所。

近年来,北京老城探索形成了“共生院”“申请式退租”“申请式换租”等改善民生的特色实践,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

据介绍,2019年以来,通过各级各类文物腾退工作,1800余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通过历史文化街区“申请式退租”,4000余户居民的居住环境明显提高。

合理利用才是最好的保护。《条例》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规定了多种传承利用措施。例如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向公众开放,鼓励保护区域内居民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公众体验,促进中轴线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保护区域内的业态引导等。

“今后,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利用完成修缮的钟鼓楼、正阳门、永定门以及腾退后的先农坛等文物保护单位及中轴线公共文化空间,不断改善周边环境,引导文物活化利用,保护营造历史街区的文化氛围和历史记忆,让文化家园更加美丽,让人民群众更为满意。”凌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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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客家家训写入判决书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二:法官力量

灵活运用土楼客家家训,形成独具土楼特色的调解法,将大量涉土楼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

文/本刊记者 王莹 供图/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土楼风光。

“土楼是个句号,却引出无数的问号和感叹号。”这句出自福建作家洗怀中的经典语句,林日耕经常挂在嘴边。

年逾古稀的林日耕是永定洪坑土楼群中振成楼的第三代“楼主”,也是一名土楼讲解员。从建筑结构到客家文化,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向八方来客讲述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永定土楼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现存两万余座,其中最古老的馥馨楼已有一千两百多年的历史。永定土楼风格独特、结构精巧,处处散发着客家人“和为贵、和至上”的文化神韵,呈现出大家庭、小社会的祥和景象。

2008年7月,福建土楼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永定的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及衍香楼、振福楼均榜上有名。如何适应世遗保护的司法需求,守护好土楼的千年文脉,也就成了永定司法机关思考的重要课题。

隐于闽西群山中的“客家名片”

福建土楼的诞生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

面对横行的盗贼和猛兽的环伺,南迁的客家人为了让家族长期稳定地生存下去,沿袭了中原以石为基、以生土夯筑的建筑形式,再结合当地的特殊地理环境,建造了兼具居住与防御功能的土楼。

福建土楼产生于宋元时期,成熟于明末、清代,主要分为闽西土楼与闽南土楼,永定土楼就是闽西客家土楼的代表。

永定土楼分方形、圆形、五角形、八角形、日字形、回字形,吊脚楼等多种类型。这些土楼通常有三到四层,墙体厚重,空间非常大,几百人可同居一楼,还可以囤放粮食,饲养牲畜。

在众多的土楼形状中,圆土楼是最神奇最有魅力的。日本东京艺术大学教授茂木一郎忍不住赞叹道:“土楼像地下冒出的巨大蘑菇,又像自天而降的黑色飞碟。”

林日耕所在的振成楼就是一座典型的圆土楼。这座土楼建于1912年,按八卦观念结构建造,因其富丽堂皇、中西合璧,被世人誉为“土楼王子”。1985年,它的建筑模型与北京天坛作为中国南北圆形建筑代表参加了美国洛杉矶世界建筑展览会,引起了轰动。

坐落在闽西群山之中的土楼群中,著名的圆楼有360座,著名的方楼有4000余座。庞大的原住民部落不仅给人以视觉上的震撼,其背后蕴藏的客家文化更是给人以心灵上的涤荡。

居住在永定土楼里的客家人世代流传着祖辈孝亲友善、勤劳俭朴、宽厚忍让、创业持家的故事。土楼人从孩提开始,就在父辈口中接受道德修养的第一课。

承启楼位于永定区高头镇高北村的高北土楼群,为环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客家圆形土楼,鼎盛时期居住800余人,号称“土楼王”。

相传,承启楼第一代“楼主”江集成到一户欠债人家里去要债,谁料才一进门说明来意,对方就蛮不讲理,不但不还钱,还拿起柴棒向江集成劈头打来。江集成的额头登时就裂开了一个口子,血流满面,邻居见状急忙将他搀扶着离开。

江集成的儿子和侄子听说此事,个个摩拳擦掌,拿起刀棍,准备找那欠债人“说理”。江集成赶紧拦住他们,若无其事地说:“谁有那么大胆敢打我?是我自己没有站好跌倒在地上才受伤的。”儿子和侄子们听他这么一说,怒气全消,跟江集成回了家,避免了一场争斗。

永定区湖坑镇有座土楼名为“规璧”,它的名字也是大有深意。

规璧楼第一代“楼主”苏宛松年轻时生活艰苦,是一名手提肩挑的小货郎,经常要徒步赶到广东大埔去进货。

有一次,苏宛松在大埔的一间店铺购买黄豆,店伙计在用米斗称量黄豆时,不慎将老板藏于其中的数筒银圆一并倒入苏宛松的黄豆中。苏宛松将黄豆挑回家中后才发现了银圆,可他不贪财,又将银圆带回大埔,原封不动归还给了老板。

苏宛松诚实守信的义举深受人们称赞,大家都愿意赊货给他,生意也越做越大。后来,苏宛松用赚到的钱建造了规璧楼,并以“规行矩步,璧合珠联”为门联,寓意踏踏实实做人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成为警示后人的家训。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与振成楼楼主、省人大代表林日耕(中)开展土楼保护共建活动。

寻求居住与保护的平衡之道

由于土楼的民居属性,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居住其中,保持着传统的居住习惯,它也因此被誉为“活”的世界遗产。

根据规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不是“终身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以对保护不力的世界遗产亮黄牌,直至取消其资格。如何减少当地居民对土楼民居的人为损坏,平衡居住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奎聚楼建成于清道光十四年,是一座宫殿式结构的方形大土楼,在永定土楼中颇具特色。

2015年5月28日,居住在奎聚楼中的林某在明知其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下,仍雇请工人在土楼的右后侧新建楼房。为了固定木梁,他还在楼后侧墙体上开凿孔洞。

经福建省文物局实地勘察,林某新建的建筑对土楼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排水沟、挡土墙造成了直接破坏,人为改变了土楼右后侧的地基受力情况,对土楼的安全性造成了较大破坏,也严重破坏了土楼的环境风貌。

“结合专家认定的情况,我们可以确认被告人林某已经构成了故意损毁文物罪。”此案的主审法官陈俊飞介绍说。

2016年12月16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针对土楼相关案件,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并没有一判了之。为了确保土楼的保护举措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今年6月5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再次到奎聚楼进行回访。经过仔细查看,法官确认林某私搭乱建的楼房已被拆除,奎聚楼已经恢复了原貌。

近些年来,由于传统土楼建筑设施不完善,越来越多的原住民还是选择了搬离土楼。这些无人居住的土楼因自然侵蚀开始逐渐衰败、老化,亟须修缮加固。

衍香楼坐落于永定区湖坑镇新南村,现存有许多清代石雕、木雕及生产生活用具,是世遗“福建土楼”的单体楼代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人口外迁和长期雨水侵蚀,衍香楼出现了瓦面破损、屋檐木质结构腐朽,立柱、构件断裂脱卯等问题,若不及时修缮可能发生局部塌陷的险情。为此,湖坑镇在征得衍香楼的全体楼主同意后,投入340多万元对衍香楼进行全面修缮加固,保留客家土楼的建筑风格。

但自2017年启动保护修缮工作以来,村民苏某等人多次无理阻挠施工,辱骂、威胁、恐吓现场施工的工人,将修缮的材料从衍香楼扔出去,把门关起来不让施工队进场,还将搭建好的钢管拆毁损坏,致使衍香楼的修缮工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保证衍香楼的修缮工作顺利完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认为苏某经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劝阻后,仍伙同他人以辱骂、威胁等方式阻挠衍香楼的修缮工程施工,严重影响了施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为了加强对土楼的司法保护,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延伸审判职能,以“保护世遗土楼”为切入点,及时成立永定世遗土楼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司法助力永定世遗土楼保护工作指导意见,深入土楼景区和居民家中倾听民声民意,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您觉得在土楼保护中存在哪些问题是法院可以介入解决的?”去年11月,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健彬来到振成楼,向林日耕征求土楼保护意见。

“法院在土楼保护上做得很好,宣判阻挠修缮衍香楼的案件,就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林日耕肯定了法院保护土楼的工作,同时也提出建议,“我觉得有些土楼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希望法院能够继续加大对土楼居民的普法宣传力度。”

近年来,为增强土楼保护意识,维护土楼景区和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设立“土楼合议庭”,依托在行政与生态环境综合审判庭,固定由3名法官组成,其职责是受理与土楼周边的环境资源有关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开展土楼及其周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机制,对采取修复措施的予以从宽处理,依法支持检察院生态资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促进永定土楼生态保护和有效修复。

在振成楼景区,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还设立了“土楼巡回法庭”,开展“立审执”为一体的“四就”“三定”“一重”工作运行机制,针对土楼景区内纠纷案件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同时定期、定点、定人开展司法服务。

2016年以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26次,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指导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纠纷70多起;配合参与打击“世遗”本体楼内乱挖、乱改等改变土楼原貌行为,规范景区村民摆摊设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7场;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单(册)、法治课等宣传方式,对群众和游客进行有关世遗土楼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30余次,促进提升全民共同参与土楼保护的法治意识。

在永兴楼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

活用家规引导土楼人“戒斗息讼”

家族凝聚、崇文重教,是客家文化的一大特色。土楼里,客家人聚族而居、守望相助,大大小小的土楼里分布着一个个大家族,也形成了一个个小社会。

“礼门通义路,知水近仁山。”“忠孝传家国,诗书教子孙。”“和平处世,睦族亲邻。”这些蕴含着“孝悌”“勤俭”“耕读”“忠信”等为人处世的哲理以楹联或诗词的形式记载在族谱上,题写在宗祠里,镌刻在土楼门厅间,寄寓建楼主人对后代的教诲与期望,起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滴水石穿的作用,成为一条延续千年的重要文脉。2014年,全国第一家“客家家训馆”就在洪坑村的庆成楼落成。

范氏家训言:“戒争讼:免讼有道,忍忿息争。一事不忍,贻累终身。纵云理直,听断难冯。易生嫌隙,和气焉存?”

在永定客家祖训家规里,“和贵、规矩、向善、崇法”的平安文化尤为重要,教诲着子孙后代要团结族人、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和”,就是戒争讼的最有效方法。

湖坑镇南江村的东成楼是一座八角土楼,造型很是特别。相传,东成楼原来要建成四方形土楼,但方楼一角正好对准本村一村民的墓地。该墓地为猛虎下山形,这个角恰似一支利箭对准虎头,纠纷由此产生。

建楼方要建,而墓主不让建,双方争执不下,一度剑拔弩张。此时,有好心人建议,请永定名士——清代翰林巫宜福出面调解。

巫宜福详细了解了情况,在实地勘察后提出改建建议:削去对准墓地的一角,这样既不影响风水,又保留了宅基地。随后,他分头征求意见,并以“亲戚三代,家族万年”的客家祖训说服双方一起当面协商,劝说族亲之间不能因为小事结下冤仇。

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采纳了巫宜福的建议。为了使楼体更加协调美观,建楼方又削去其他三个角,一座四方楼便成了八角楼,皆大欢喜。

为了弘扬客家文化“和为贵”的传统美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土楼客家家训,聘请林日耕等5名土楼楼长为特邀调解员,形成独具土楼特色的调解法,将大量涉土楼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

“与当地土楼楼主开展联合调解,将客家家训融入调解工作中,比一般的说教更有效果。”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法庭庭长范志敏深有感触地说。

此外,针对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婚姻纠纷等,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也创新推出“家训调解法”,并将客家祖训家规写入了判决书。

“林氏家训云:端正勤俭,是居身良法;仁恕正直,是居家良法。大溪五福楼百忍图亦说:百般千般般般要让,忍事怕事事事不生。希望双方能各自反省,以包容心态解决家庭矛盾。”

2017年,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法庭审结一起林某与游某的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阙周平在了解到双方感情仍有挽回余地后,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并在判决书文末附注法律条文前写入林氏家训,辅之以情真意切的语言进行说理,劝说双方互相包容,维护家庭和睦,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宣读。

“将永定客家祖训家规写入判决书,可以让生硬的法律条文与传统道德结合起来,达到教育感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阙周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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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公益诉讼为5万多尊摩崖造像撑腰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三:检察官力量

为促进文物“延年益寿”,既要运用科技手段为它们进行健康“体检”,对症下药,又要以新时代法律监督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文/本刊记者 战海峰 本刊通讯员 秦亿 吴杰 供图/大足区人民检察院

文化遗产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介绍石刻保护情况。

“岁月失语,惟石能言。”文化遗产记录着历史的痕迹,承载着文化的血脉,经受岁月的打磨保留至今。2020年,最高检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

在重庆市大足区,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与时间赛跑,积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不断丰富保护文化遗产工作机制,为文化遗产保驾护航,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熠熠生辉,散发出新的生机。

探索新模式系统保护

大足石刻是大足区境内主要表现为摩崖造像的石窟艺术的总称,现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八大石窟之一。全区有百余处石刻,造像达5万多尊,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摩崖造像多达75处。由于数量多、规模大、分布广,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形势严峻、工程巨大。

为提升对大足石刻的保护水平,2020年7月,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共同签订《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协作的意见》,双方分别立足于公益诉讼和文物保护职能,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调查取证等11项协作机制,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专业合作,联袂保护、传承大足石刻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是重庆市首个设置在文物保护部门的检察官办公室。由4名文化遗产检察官轮值,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公益诉讼案件、与文物保护部门共同开展文物巡查等相关事宜;4名专家受聘特邀检察官助理,根据司法办案需要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修复建议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依托文化遗产检察官机制,双方将进一步健全项目设置、细化合作流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跨专业协作,实现线索双向移送、勘察双出现场,加强文物安全联合巡查,举办文物保护公益宣传,广泛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共同当好文化遗产守护人,助推打造成渝双城经济圈巴蜀文化走廊。

形成多方协作机制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文化遗产检察官主动了解辖区文物的具体数据和保护现状,准确全面掌握全区887处登记在册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等级、位置等基本情况,重点对全区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6个石刻(题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挂图作战、清单上墙、责任到人。

同时,为加强对辖区文物保护的法律监督,文化遗产检察官联合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区文旅委等部门开展专项巡查24次,发现文物自然损坏需修补11处、文物保护安全隐患12处,均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并对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份,助力落实文物保护经费700余万元,筑牢文物安全的法治防线。

此外,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通过与毗邻检察机关会签跨区域协作意见,形成信息互通、办案协同、共同保护的工作格局。2020年6月,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与四川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重庆武隆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意见》,建立起川渝地区首个世界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合作机制;同年7月,与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在川渝石窟(大足石刻、安岳石刻)等文化遗产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在川渝石窟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加强交流,携手合作,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构建起了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区域合作的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

发挥首案示范作用

“没想到,我们办理的首案就遇到了难题,那就是如何确定涉案文物的价值属性。”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文化遗产检察官龙云说。

2020年5月,黎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进行到刑事诉讼阶段。但因其盗掘的两座清代古墓都没有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名录,检察机关要想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首先就得证明这两座古墓葬的文物价值。

恰逢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大足石刻研究院的专家们介入该案,进行勘察研究。最终认定两处古墓葬都属于文物,具有史料参考价值与艺术价值,且均因盗墓行为受到严重破坏,急需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措施。

根据专家意见,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5名被告人共同承担古墓葬修复保护费用并向社会公众道歉。同年10月,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这是大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后,办理的全市首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以前,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忽略追究其民事责任,原因就在于很难对文物和文化遗产受损情况进行价值评估。

“这或许是首案的最大价值和突破。”龙云称,通过刑事打击、公益保护和法治宣传,实现了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黎方银表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遏制非法侵害文化遗产的行为,依法解决涉及文化遗产的纠纷。”

利用5人赔偿的古墓葬保护修复费用,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大足石刻研究院对被盗掘的两座古墓进行文物修复。经过近半年的施工,2021年底这两座古墓正式通过文化遗产检察官和文物专家的验收评估。两处清代古墓的修复作为全市首例该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成果体现,为相关案件办理和涉案文物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

推动文物保护落地

今年4月,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宋炜在开展文物保护联合巡查时发现,部分中小石窟存在安全隐患。

实际上,大足区域内除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妙高山、舒成岩“七山”文化遗产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介绍石刻保护情况。石窟外,还有68处市、区级中小型石窟散布于18个镇街的山林深处。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度极大,且保护状况参差不齐。

宋炜将相关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大足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中小石窟寺保护专项监督行动。

历时一个多月,文化遗产检察官与大足石刻研究院文物专家共同勘察,先后发现兴隆庵、桂花庙、圣水寺等7处摩崖造像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保护设施不完善、造像长期遭受水渍侵蚀、风化剥蚀和人为烧香祭拜破坏文物本体的情况,损害文物价值和公共利益。

以位于三驱镇的兴隆庵摩崖造像为例,该石刻造像依山开凿,大部分裸露在外,长期受雨水侵蚀,石刻风化严重。为了保护这些造像,当地群众利用木料、铝制品等制作了简易的遮挡棚。但这样做也存在问题。一方面,这样的设施影响石刻造像的美观;另一方面,因设计不规范,加之年久失修,遮挡棚柱子倾斜、墙体开裂,有倒塌压砸文物的风险。

经讨论研判后,大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当地政府依法履行对文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修缮保护计划并落实到位。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镇街高度重视,立即向主管单位报告,积极配合文物专业机构开展保护设施建设、文物本体加固等基础工程,并在专家指导下配置文物安防设备、开展周边环境治理。

经多方共同努力,兴隆庵摩崖石刻等多处中小石窟保护工程顺利完工。大足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前往该地,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过程中,大家发现,除修建保护建筑、增加安防设备外,此次保护工程还完善了人行步道、排水沟、卫生、休闲、防雷、价值阐释、文物标识等保护利用配套设施,极大方便了群众和游客寻访参观。

此外,文峰塔的保护修缮工作于今年11月重新启动,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去年,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监督员的举报线索,称文峰塔面临较大安全隐患,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协助其商请大足石刻研究院编制文物维护修缮方案。

相关单位按照修缮方案多方筹集资金40余万元用于文峰塔的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和安防设施建设,并委托大足石刻研究院保护工程中心具体实施修缮工程。因文物保护资金缺口大、工程修缮时间长等问题,文化遗产检察官在保护工作启动后,仍经常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信息反馈等方式持续跟踪文峰塔的整修进度,与责任机关工作人员、大足石刻研究院保护工程中心主任陈卉丽等施工单位专家定期商量工程情况成了“家常便饭”。

“为促进文物‘延年益寿’,既要运用科技手段为它们进行健康‘体检’、对症下药,又要以新时代法律监督筑牢文物安全防线。”陈卉丽介绍说。

文峰塔的修缮工作将于明年上半年完成,中小石窟保护设施整治工程目前也已经完成6处,剩余的将于明年初全面完成。它们都将以崭新的形象,向社会传递乡村田野间的珍贵历史信息和优秀传统文化,让大足石刻文化遗产焕发光彩。

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大足石刻共有5万余尊造像、10万铭文,如今已经进入高速风化期,各项机能都在衰退。日常保养维护、抢救性保护、文物保存环境的治理等保护工作十分繁重。

“新时代我们文物工作者的使命,就是要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水平,还要更进一步地揭示文物蕴含的中华民族人文精神和文化胸怀,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陈卉丽决心继续守护好大足石刻,打造世界石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基地,向世界讲述好文物保护的中国故事。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表示,将聚焦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和工作质效,助力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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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他们是江口沉银的“贴身保镖”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四:公安力量

公安部督办的“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物案之一

文/张怀安 郑小艳 供图/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张献忠大西政权自铸伍拾两银锭。

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

嘉靖四十五年金册。

“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人识得破,买尽成都府。”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一直流传着这首“藏宝”民谣。此民谣与江口沉银有关,很多人认为,找到民谣中的石龙和石虎,就能破解江口沉银地址的关键信息。

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内岷江河道上的江口沉银遗址,北距成都市约60公里。1646年,明末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率部从成都出发,沿岷江南下转移,行至彭山江口河段,遭明将杨展袭击,船只被焚,大量财物沉于江底。此后,关于张献忠“江口沉银”、后人猜宝掘宝的传说和故事便长盛不衰。

作为眉山江口沉银的“贴身保镖”,这些年,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民警全面推进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持续深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与江口沉银的觊觎者、盗窃者、倒卖者展开了一系列斗智斗勇的故事,其中公安部督办的“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更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物案之一。彭山公安用实际行动织密织牢了文物安全防护网,坚决捍卫了国家文物安全。

千船沉银引发关注

1999年,国内报刊网站以《解读“千船沉银”之谜》为题,对江口沉银传说作出大规模报道,学术界也对此展开了热烈探讨和争鸣。

2005年4月20日上午,彭山县修建城市供水引水工程过程中,在江口镇岷江河老虎滩河床挖出了一圆形木筒,里面装着7枚银锭。后经四川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明代银锭,属国家珍贵文物。

自此后,有关岷江河域有沉银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居住在岷江岸边的村民,将目光转移到了这片世世代代在身边流淌的江水上。

据岷江边上的一户王姓村民回忆,曾经有一段时间,只要河滩上有施工,大家都会去转一转,看看能不能捡到东西。

后来有一段时间,人们蜂拥到江滩上,携带工具四处挖掘,一些贪图富贵的人甚至打起了水下挖掘的主意。

岷江鱼少,打鱼并不是一份好生意,平日难得见到江面上有渔船。2013年初,岷江河面隔三岔五就会出现渔船,尤其是半夜,多的时候甚至有十几条。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彭山警方和文物部门的注意。

随即,彭山区文管所组建了巡察组,开始在江边开展夜巡,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发现盗掘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便将线索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利剑出鞘悉数落网

2013年下半年,巡查人员发现个别区域有盗挖迹象,文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但未能获取有效线索。随后,公安、文管部门组成联合巡察组,加大保护区域巡逻力度。

2014年初,彭山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一条信息:江口镇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利用专业设备夜间潜入“江口沉银遗址”河道区域内,盗挖文物后卖给文物贩子,高价倒卖到外地赚取暴利。

不法分子的盗掘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对“江口沉银遗址”内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初步调查后,彭山警方于2014年5月1日抽调刑侦、网安、情报等部门精干民警组成了“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专案组,对此案展开秘密调查。并及时向市局、省厅报告,争取支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省区市三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全面侦查。

前期侦查工作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每名专案民警均作出承诺,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案情。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秘密侦查,梳理出了以盗掘“江口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总计40余名涉案人员,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涉案文物百余件,涉案金额过亿元。

案情经逐级上报,先后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确立为督办案件。2015年4月,专案组反复研究讨论抓捕方案,并组织精干警力安排部署集中收网和抓捕工作。4月25日,抓捕行动队对已掌握的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了同步抓捕,收缴作案工具241件,冻结资金1000余万元,查封房产18处,扣押西王赏功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现金178万元、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涉案汽车14辆、潜水服30套、氧气瓶24个、金属探测仪6台。

万里追赃寻回国宝

流失文物能不能及时追回,关系着案件定性与对犯罪团伙的进一步处理,更直接影响着文物保护工作成效。

集中抓捕行动后,彭山区政府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并在电视台、报社和重点村社播放、张贴通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通过上述工作,又陆续到案40余人,其中投案自首20人。

专案组结合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逐步梳理出了康某等多个倒卖文物团伙,并辗转北京、山西、浙江、西藏、青海、云南、辽宁、山东、内蒙古、重庆10多个省区市,行程10余万公里,陆续追回西王赏功、金银锭、金册等一大批珍贵文物。

“虽然大批文物被追回,但还有一些散落在外。个别犯罪嫌疑人闻风潜逃,部分文物不知所终。如何继续扩大战果,专案组反复研判、会商,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参与办案的民警余警官回忆着当时的追宝过程。

2015年8月初,专案组侦查发现北京文物商人倪勇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立即派出工作组对倪勇进行抓捕,追回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等涉案文物22件。在此基础上循线深挖,摸排到被盗挖的张献忠金印几经转手流向了西北一商人范明轩处的信息。随后,专案民警在公安部、西北某省公安厅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四进四出西北”,于2016年4月21日成功从范明轩处收缴包括“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等在内的国宝级文物102件。

总结起来,自2015年6月,彭山公安历时两年,辗转10多个省市,成功破获“5·1”盗掘、倒卖文物案,共打掉盗掘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0人,追缴涉案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99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7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长达一年的漫漫追赃之路,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涉案文物。

作案工具。

以案释法全民护宝

历时近两年,专案民警辗转10多个省区市,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取得了“两个全部”(涉案主要文物全部追回、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起诉)、“三个第一”(同类案件中,追回的国家珍贵文物数量、文物总数、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均为全省第一)、“四个之最”(2016年全国破获的最大文物案、追赃难度最大、涉案文物历史和学术价值最厚重)的辉煌战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打击涉文物犯罪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案件的侦破,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家珍贵文物的损失,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对不法分子形成了极大震慑。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上百家媒体、网站高度关注。2020年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对江口沉银之谜再次进行了专题报道。

同时,为巩固文物保护成果,彭山警方与文物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强化博物馆、沉银挖掘地等重点部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联合开展巡查巡检,有力防范和强力震慑文物犯罪活动,积极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新局面。

“我们建立了联席机制,不定期联合公安民警深入文玩市场、古玩店铺等重点区域开展清查,排查文物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并向社会面发布涉文线索征集公告,制定举报办法,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文物犯罪,为打击文物犯罪汇集民力民智。”彭山区文管所有关人员介绍。

“我们常态化派驻8名特巡警,专职负责出土文物护送、博物馆看护等工作,并不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提升安保工作能力和水平。”专司江口沉银挖掘遗址和博物馆安保工作的彭山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刘警官介绍道。

作为辖区守护者的江口派出所,更是通过人性化帮扶、法治化宣传等途径,将辖区部分文物盗窃者转化成了文物守护员,构建起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黄某等人就是其中的典型。

“黄某是双江村一村民,系江口沉银刑满释放人员。2019年出狱后,因无一技之长与社会脱节,多次与邻里发生矛盾。社区民警获悉情况后定期上门了解其思想动态,并多方协调帮忙解决了工作难题,将黄某成功感化。后来,黄某从一名工地保安成长为了现在的文物守护者。”江口派出所所长王启介绍派出所发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情况。

通过不断地探索、尝试,公安、文管所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健全完善了线索移送、打击破案、情报研判、专案攻坚、联席会议、巡逻防护、智能监控、群防群治等机制,构建起了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文物保护模式,从过去“露头才打”的平面战转变为预防为主的全覆盖式的立体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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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易县:多部门联防共护千年遗都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五:联动力量

易县文保部门联合公安、乡镇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保护燕下都遗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文/本刊记者 周洁萌 供图/受访者 董亚非

燕下都遗址——武阳台地上夯土遗基。

2021年10月18日,第三届中国考古学大会上,燕下都遗址被列为我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之一,自此燕下都遗址再次进入大众视野,为人们所熟知。作为战国时期的燕国都城,燕下都遗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东南部,距县城中心4公里,是我国目前保存比较完整、文化遗存非常丰富的一座大型都城遗址,也是目前已发现的战国都城中最大的一座。

近百年来,燕下都遗址先后出土10万多件文物,记录了2000多年前燕国的城市建设以及经济生活状况,弥补了这一时期历史研究的空白。诚然,伴随着这些文物的大量出土,非法盗采行为也随之出现,加之遗址与民居、耕地共存的现状,村民私挖乱采、乱堆乱放等行为频繁发生,这都无疑给当地文物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

为了破解文保工作难题,近年来,易县文保部门联合公安、乡镇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与遗址区内村庄联合,共建联防分队,加强文物巡查,同时引进实施系列重大安防工程,竭力保护文物安全,为保护燕下都遗址文保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埋藏千年的燕国都城

史料记载,战国时期的燕国先后建过两个王都,最初定都在北京市房山区境内的上都蓟城,后迁都至易水河畔(今河北易县境内),谓之燕下都。公元前222年,燕国灭亡后,都城消失。直至晚清、民国时期,由于当时盛行金石考据之风,随着大量文物的出土,埋藏于地表之下千年的燕下都都城,逐渐为人们所熟知。

大约道光、咸丰年间,这里曾陆续出土过数以万计的燕国刀币;光绪十九年(1893年),这一带还曾出土记载“齐侯嫁女于燕”铭文的“齐侯四器”;1914年,家住北董村(今河北保定易县北东村)的一位薛姓农民,在燕下都老姆台东侧取土,挖出了一件残损的铜器,上面铸满了精美的花纹,后经鉴定此铜器为宫殿用的青铜翼龙。诸多珍贵文物的相继发现,引发了国际轰动。

易县燕下都文保所所长董亚非告诉本刊记者,为防止燕下都遗址被盗掘破坏,我国现代考古学家、时任北京大学教授马衡先生,倡议在对遗址加以保护的同时,进行勘察和小规模发掘。1929年至1930年间,马衡组织考古团队,对燕下都遗址进行调查研究和试掘。这是对燕下都遗址最早的科学考古活动,也是我国从金石学研究转向野外科学考古的早期探索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燕下都遗址得到良好的保护和科学发掘。1961年,国务院将燕下都遗址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7月经过勘察试掘,绘制平面图。1964年以来,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又钻探故城内外遗址、古墓,并作重点发掘,深入研究。

1965年,在武阳台附近发掘了一个丛葬坑,墓中出土文物1480件,其中铁制兵器,如剑、矛、戟以及铁盔、铁甲散片占绝大多数。经过对其中剑、矛、戟等7种9件兵器的分析,发现其中6件为纯铁或钢制品,3件为经过柔化处理或未经处理的生铁制品。对此专家认为,在战国晚期,中国就能制造高碳钢,并懂得了淬火技术。燕下都淬火钢剑的发现,比《汉书》记载的王褒上汉宣帝书中的“清火淬其锋”的时间提前了两个世纪。

1966年2月,易县练台村一位19岁的村民兰女士,在农田里除杂草时,意外发现了一件包裹着绿色土锈的青铜物件,后送至河北省文物工作队燕下都工作组。经专家鉴定,这件沉重而精美的青铜物件系宫殿大门上的门环和铺首。这是当时发现的此类文物中体量最大的铺首,是当之无愧的“铺首之王”。如今,这件被命名为“透雕龙凤纹铜铺首”的青铜器是河北博物院的十大珍宝之一。此外,燕下都遗址还曾出土铜立人、人物鸟兽阙状方形饰件等精美的青铜器。

董亚非称,截至目前,燕下都遗址出土文物总量约10万余件,易县燕下都文物保管所存放400余件套。主要是陶、铁、铜、金、银制的建筑构件、生产用具、礼器、兵器、货币等。已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达103处,主要类型有城墙、城濠、夯土建筑基址和遗迹、居住址、作坊址、墓葬、河渠遗址等。遗址区内已探明手工业作坊及居住遗址30处、夯土建筑台基12座、地下夯土遗迹14处、古墓葬34座、古城墙8道约36公里、古河道4条、排水管道1条。

随着众多文物的发掘出土,千年前的燕国都城遗址全貌也呈现在大众面前。燕下都遗址,作为燕文化标志性遗存之一,其历史研究价值巨大,为此,2001年3月其被评为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大发现之一,同年国家文物局又将其列入百项重大遗址保护项目。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据了解,燕下都遗址保护区内,90%以上都是耕地,系当地唯一平原产粮大区,且遗址内人口众多,涉及高陌乡、凌云册乡共24个建制村,人口共计4万人,遗址与耕地、居住区混存,给当地文保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10月,易县燕下都文物保管所(以下简称文保所)成立,成为燕下都遗址的主要管理部门。目前文保所在职在岗8人,负责三大片区、十万余件文物以及四十平方公里的遗址保护区的管护工作。

2002年12月,根据组织安排,董亚非被分配到文保所工作。20年来,燕下都遗址保护区内大小事情,他都历历在目。如今他已担任文保所所长,负责所内全面工作。

董亚非告诉记者,文保所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文物和遗址本体不受侵害,以及制止和纠正盗采、私挖乱建等破坏文物行为。但在实际工作中,遗址区村民们未经批准私挖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遗址保护工作的开展。因此,董亚非和文保所同事们,不仅要看护400余件套文物,还要耐心细致地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按照规定,在遗址区任何占用土地的行为都要向省级主管部门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但村民建坟墓、土地耕种浇水等都需要占用土地,这是村民们生活所需,同时这些行为又很容易对文物造成毁坏!”面对两难的抉择,董亚非坦言,“我们只能从文物的价值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思想觉悟高的,一两句话就能解决,有些村民要多费些口舌。总之,这是我们的工作,唯有耐心细致方见成效。”

据了解,自从2002年进入文保所工作以来,董亚非每年数十次到村民家中做工作。他始终把与村民沟通作为首要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当地村民的文物意识和法律观念都有很大提升。

此外,由于没有执法权,面对个别村民拒不配合的情况,文保所只能将相关问题报给乡镇执法队和易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由他们负责执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2019年8月28日晚,易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王凤录带队,对遗址内重点台基和墓葬进行夜间安全巡查,23点到达墓区时,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有8名盗墓分子正在辛庄头墓区实施违法盗墓行为,后巡逻队及时赶至事发地,并配合公安部门将8名盗墓分子成功抓获。

此外,针对文物遗址与村落交叉并存的状况,在高陌乡党委及政府的配合下,文保所通过密切联系群众,以遗址、墓葬相对集中的村为单位,成立联防小分队,由文保所人员任队长,重点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形成了一个由点及面的严密保护网络。

近3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文保所多次会同县公安机关、高陌乡综合执法队等单位进行联合巡查,至今已累计联合执法十余次。随着各部门联合执法惩戒力度不断加强,遗址内大面积违章乱建、未批先建等行为受到极大震慑,遗址内盗掘现象明显得到遏制,各种违法行为逐年减少,多部门联合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设安防工程夯实文保工作基础

实际工作中,文保所不仅要巡查各种文物,还要对年久失修的遗址本体进行管护。为此,在易县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文保所一方面积极保护文物安全,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到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先后实施了安防工程、遗址本体保护和安全防护、环境整治、遗址全景航空测绘、可移动金属文物科技保护5大类20多项保护工程,总投资3900多万元。截至目前,这些重大工程基本完工,遗址保存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诚然,当地文保工作,也离不开易县县委、县政府在文物保护政策、财力和人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燕下都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不仅亲力亲为,还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当地财政对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

据了解,除人员经费外,从2009年开始,县政府每年财政拨款5万元用于日常文物保护工作。此外,县政府还先后投入数十万元资金购买无人机和安防监控设备,通过无人机与安防监控的配合对整个遗址区进行实时监控,极大弥补了遗址日常巡查工作人手不足和监管存在真空地带等问题。

此外,为解决燕下都遗址内4万多名村民的生活环境问题以及遗址安全问题,董亚非所在的文保所也积极参与报批和筹建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小北城新农村建设、气代煤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最终在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动下,上述民生工程均取得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并得以实施。上述民生工程的顺利建设,不仅解决了当地4万多名村民的生活环境问题,也充分调动部分村民积极参与到燕下都遗址的文保工作中来,极大地缓解了文保工作压力。

董亚非表示,如今,随着一些重大安防工程、民生工程的顺利完工,加之“县政府领导、公安协同、乡镇综合执法、村级联防队参与”的常态化共治机制的形成,不仅文保工作中人手不足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同时私挖乱建、乱堆乱放等顽疾也得以根治。

近年来,文保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紧密联系群众,依法维护文物安全,破解了文保工作的难点和痛点,开创了文保工作的新局面,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2021年10月12日,鉴于燕下都遗址的历史价值,国家文物局将其纳入《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名单。根据规划要求,到2025年,作为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之一的燕下都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业已成型,这为今后燕下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提供了完善的保障,也为后人研究古文化提供了现实基础。

面对困难重重的遗址保护工作,董亚非一直秉承着积极乐观心态:“干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就要有担当,持之以恒,做到问心无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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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山:“下面也许是国宝,也许是我们先人!”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六:村民力量

如今,在黄山村统一发放的日历上,加入了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毁坏文物的处罚措施也被纳入“村规民约”中

文图/王雷

黄山遗址发掘区鸟瞰。

河南省西南部的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有个黄山村,它在白河的西岸,紧邻独山,其所产独玉为全国四大名玉之一。

在黄山村北侧,有一座高约20米的土山丘。2018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马俊才带着考古队开始对这里进行挖掘,发现土丘之下埋藏着前坊后居的连间长房和数以万计的玉石制品。这是一个距今4000年到7000年的新石器时期遗址,是目前发现的中国最早最大的玉石加工基地。2022年11月,河南省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中,南阳黄山遗址名列其中。

谜一样的土山丘

83岁的张槐老人一直生活在黄山村。他说,对这个土山丘,村民们一直心存敬畏。村民们在这里经常能翻到陶片、玉石片,还有经过明显打磨的石头。村民们觉得这下面应该有贵人墓葬,所以风水一定好。

这个土山丘在黄山村,是谜一般的存在。张槐说,村里年纪最大的人,也说不清这个山丘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并且,村里的长辈们也从来不让自己的孩子到这个土山丘上去玩耍,更不让破坏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土一石。但是大家对这个土山丘的好奇却从来都没有减少过。

在张槐很小的时候,曾有几个胆大的村民出于好奇,不顾村里老人的劝阻,带着工具想要一探究竟。他们将表层的土壤挖开后,找到了一块猪的下颌骨和一块独山玉。这块玉被打磨成一个凿子形状。

有人说,挖出来的这块独山玉能卖钱,建议卖给文物贩子。这位村民的想法立刻被更多的村民否定了:“这如果是老祖先留下的东西,应该上交给文物局,怎么能卖给文物贩子?”由于村民们的制止,挖掘没能继续,这块玉也被送到当地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考古研究所觉得这个凿子形状的独山玉,非同寻常,便派工作队来黄山村考察。他们认为这里一定埋藏着一段非同寻常的历史,嘱咐村民们保护好这个土丘。

1959年,南阳地区有史以来的第一条铁路——焦枝铁路开始修建。这条铁路恰巧经过黄山村。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为配合这条铁路建设,对黄山村这个土丘进行第一次发掘,时间并不长,成果却令人瞩目。当时出土了5件独山玉制品,其中就有包括号称中华第一铲”的独山玉铲。此发现将独山玉开采的历史提前了500年。

村民们的默默守护

黄山遗址第一次发掘,还发现了大量的红烧土、房子基址和墓葬等,但未清理到底,将器物起出后进行了回填保护。黄山村村民认识到这下面埋藏着的是国家的财产,开始了自发的守护。村民们心里有了无形的契约,只要遇到有盗洞挖掘等,就会第一时间报告给文物部门。黄山村的村民们坚信,只要黄山村人还在,就会一直守护这个土丘。

20世纪80年代初,分田到户后,有村民从黄山遗址拉土垫地,开荒种田,这些对黄山遗址形成了潜在威胁。此事很快便被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制止,并奉劝道:“这下边埋藏的也许是国宝,也许就是我们的先人,如果我们自己毁坏了它,会愧对祖先。”

黄山村还有一家兄弟四人,因为村里宅基地紧张,村里多年也没有批过一块宅基地,为此,四兄弟几个挤在一个宅子里,住房非常紧张,有的甚至因此连媳妇都娶不上。于是,这四兄弟就想到了到黄山遗址的空地上建房。但是,他们的房基刚开始挖,就又被村里的长者给制止了。看到四兄弟挤在一个院子里,的确困难,后来经村里的长者出面,将村里一户暂时用不上的宅基地调剂给了四兄弟一家。

村民们一边苦苦守望,一边希望尽快揭开谜底。黄山遗址的疑团同样也引起了南阳文化学者们的注意。

南阳文化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长根和南阳市非物质文化保护发展协会会长刘东阳等人,曾多次到黄山遗址进行调查,他们判断,该遗址是一处以经营原始农业为主的文化遗存。

屈家岭大墓。

屈家岭文化墓葬玉璜系列。

隐藏在地层中的文化密码浮现

2016年和2017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了勘探队,对黄山遗址及周围附近地区进行了详细的考古调查和勘探,确定了遗址的准确范围、大致内涵和保存状况。

2018年5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共考古与遗产保护中心主任马俊才带领一队考古人员进入黄山遗址,对其进行第二次发掘。随着埋藏在黄山村土丘下的历史逐渐露出端倪,考古队员们断定,这是一处多层次文化叠压的原始社会聚落遗址。

马俊才说,他们挖下的第一个探坑,便让人惊诧不已。这里发掘出一座大墓——后来这座墓被命名为M18。在该墓中,一副高大的骨架呈东北至西南向安卧,生前身高应该在1.86米以上,他左手执弓箭,右手擎独山玉玉钺,脚前约有18个猪下颌骨。上古时代,猪是祭祀的重要物品,猪下颌骨是财富的象征,能用得起18个猪下颌骨的人,身份富贵不言而喻。另外,玉钺是新石器时期和夏商周时期独有的玉礼器,是权力的象征。这说明,墓主人不仅有钱,而且还大权在握。马俊才说,这次发掘,一共发现了24座墓葬,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处屈家岭文化高等级氏族墓地。而屈家岭文化是传说中的炎帝时期的文化,距现在约5000年至7000年。

在遗址的周围,考古人员还发现了由4条古河流和东部宽大的白河滩交汇而成的近环状水系,并且发现了中原地区首座史前码头性质遗迹。

目前,有4600年历史的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属我国在这之前发现的最早、最完整、最具典型意义的原始城址。而黄山古城址与其相比较,规模更大、规格更高、年代更早。

有研究者结合南阳史前文明研判,认为这里极有可能是黄帝时期的“都城”,也就是中国的“首”都。

黄山遗址考古发现震惊世人,2022年3月31日成功入选“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同时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论坛·2021年六大中国考古新发现和河南省2021年五大考古新发现。

筹建遗址公园令史前文明焕发新生

黄山遗址面积达30余万平方米,遗址由独山玉矿、作坊群、人工运河、码头、高等级墓葬群等相关遗存共同构成,以独山玉石为资源支撑、其他地方玉材为辅助,存在仰韶文化晚期“居家式”作坊群向屈家岭时期“团体式”生产模式转变的迹象,填补了中原和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玉石器手工业体系的空白,为探索当时手工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分工提供了重要线索。

为进一步加强黄山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力度,根据遗址区前期勘探情况,黄山遗址被区划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1328.25亩,建设控制地带2603.1亩。其中在保护范围内又划定重点保护区,面积为12.9亩。2019年,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立即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坟墓埋葬、深根系植物种植等禁令,并且,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现代墓葬、苗木等,在黄山村村民们的配合下,一部分很快得到了清除搬迁。联合考古发掘队在遗址核心区发掘面上建设了临时保护大棚,避免了风雨雪雹的侵害,有效地保护了考古发掘现场。

中国先秦史学会、中国考古学会新石器时代考古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学术机构,先后举办了四次高规格的南阳黄山遗址发掘与保护专家论证会、咨询会、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尽快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下坚实基础的建议。

南阳市黄山考古遗址公园筹建办公室主任曹新洲表示,黄山遗址已经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已经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目前正在按国家文物局要求修改完善,然后报河南省政府公布实施。考古和研究工作规划也已经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符合文物保护规划的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方案初稿已经完成,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也已经被南阳市政府批准,正在筹备成立。未来,黄山遗址将建成考古遗址公园,让这座史前玉器作坊再获新生。

如今,在黄山村统一发放给村民的日历上,加入了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毁坏文物的处罚措施也被纳入“村规民约”中。黄山村村民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和对乡村建设的参与感、认同感空前高涨。黄山考古遗址公园的筹建,更是让黄山村村民满怀憧憬和希望。村民们希望能加快建设黄山遗址公园,让黄山遗址公园和南阳诸葛亮躬耕地等历史文化遗迹交相辉映、焕发光彩,合力彰显南阳悠久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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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田齐王陵:摸金校尉未动手,电子哨兵先报警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七:预警力量

田齐王陵是目前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先秦诸侯王陵古墓群

文/许孝艳 杨合忠 供图/青州市公安局

山东省青州市是古九州之一,有7000余年的发展史,5000余年的文明史。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多项荣誉称号。辖区内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田野石刻、石造像、石窟寺众多,现有文物保护单位906处,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38处、市级51处、县级622处。

田齐王陵是目前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先秦诸侯王陵古墓群。它位于潍坊市青州益都街道西部、邵庄镇北部、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南部,主要包括二王冢、四王冢以及附近的一百多座墓冢,墓冢东西排列,绵延相连,封冢高耸,气势雄伟,状若山丘,面积达30多平方公里,堪称战国王陵的典型代表,被誉为“东方金字塔”。1988年,国务院公布其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同大部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一样,田齐王陵地处偏远,安防措施相对薄弱。另外,由于民间收藏热度不减,文物非法交易、非法收藏乱象丛生,犯罪分子在暴利驱使下,伺机作案,将黑手伸向了这座千年古墓群。

犯罪嫌疑人挖掘的盗洞。

黑手出现,惊扰古墓安宁

2021年5月,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发现:盗掘古墓葬前科人员于某海、王某军自2020年以来频繁往返于潍坊青州、昌乐两地,且经常在青州市邵庄镇、东高镇附近活动,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过对于某海、王某军的关注排查,发现二人确有盗掘古墓的违法犯罪事实,且背后还有一盗墓团伙。由于该团伙反侦查意识极强,为防止打草惊蛇,专班历时3个多月,详细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落脚地点及具体盗掘地点。

8月27日,办案人员认为时机成熟遂准备收网,组织30余名警力,分5个抓捕小组,赴邵庄、东高以及临淄等地进行集中抓捕,先后将毛某菲、顾某欣、王某军、李某成等6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办案民警强化审讯力度,进一步研判关系人,继续深挖线索、扩大战果,又抓获张某玲、杨某海、于某峰、王某、杜某强等19名犯罪嫌疑人。

“田齐王陵被盗掘案”属于典型的勘探、盗掘、倒卖一条龙的文物犯罪团伙所为。2014年以来,王某军、杨某海、杜某强、毛某菲、顾某欣等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多次交叉结伙,对青州市的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进行盗掘活动,后转往临淄实施盗墓。该团伙以王某军为首,由于某峰组织进行盗掘,由杨某海等人将文物倒卖,形成了完整的勘探、盗掘、倒卖犯罪链条。该案最终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追缴文物4件,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2件。

这正是“盗掘古墓葬区域预警与犯罪预测模型”在发挥作用。近年来,青州市公安局坚持科技加力、突出数据赋能,在“一网五中心”建设总体布局下,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布建智能感知前端,划定安全保护范围,重点人员一旦进入该区域,被称为“电子哨兵”的平台自动报警并第一时间推送公安机关处置。同时,将重点人员纳入全息感知平台,定期分析相关信息,从而实时研判轨迹,及时发现异常活动提前处置,有效防止了文物被破坏。

被追回的部分文物。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当前文物犯罪已形成地下黑色产业链。链条中,既有幕后出资的金主、探墓定穴的技术人员、盗掘犯罪的组织者、负责挖掘的苦力,也有帮助销赃的文物“掮客”、负责倒卖的文物贩子、专门走私文物出境或“洗白”回流入境的跨国跨境犯罪团伙,共同形成了探、掘、盗、销、走私的黑色产业链。

从近年侦破案件看,文物犯罪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上升,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在网上交流古墓葬信息、购买作案工具,利用网络社交平台邀约结伙作案,在网上进行非法交易,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面对严峻复杂的文物犯罪形势,青州市公安局针对文物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靠前一步,主动作为。

变“被动打击”为“主动预警”。针对文物类犯罪“预防难、发现难”的问题,青州市公安局通过多维度整合重点人员、基础地理信息、互联网开源数据等数据资源,搭建“盗掘古墓葬区域预警与犯罪预测模型”,为案件的提前侦破创造了条件。

用“资源整合”明晰“组织架构”。以“面向全局、支撑实战”为原则,打造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打通信息壁垒,多维度整合数据资源、优势力量、思维方式和系统权限,充分发挥智慧侦查优势,以点扩线、以线带面,进一步明晰架构,切实提升文物犯罪打击治理效能。

盯“关键环节”助力“全链打击”。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彻查犯罪链条和幕后组织者、出资者,不放过犯罪链条上的任何一环。对已破获案件,调集优势警力,深挖拓线,实现线索生成、打击战果的有利循环。针对文物犯罪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特点,循线追踪、层层查证,摸清犯罪团伙角色分工、层级架构。从销赃犯罪活动入手,查明倒卖、收销赃文物犯罪人员,追缴被盗、被倒卖文物,对查获收缴文物,追根溯源。

近年来,青州市公安局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56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5名,追缴文物21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田齐王陵留下的思考

经历过这些触目惊心的盗墓案件,今天田齐王陵古墓群依然静静地躺在这片土地上,本案的告破留给了我们深深的思考。

智能预警亟须加力。本案的成功侦破离不开“盗掘古墓葬区域预警与犯罪预测模型”的提前预警,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新模式。青州市公安局依托全息感知网建设,进一步科学设置位点,努力构建文物犯罪预防地面数据防控网,在古文物保护区及相邻区域增加设备、卡点,实现相关信息可查可追溯。

文保意识有待加强。青州古墓葬大都在农村地区,受文化水平所限,所在地有些群众甚至为了蝇头小利,沦为共犯。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成等人,有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盗墓地点,有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落脚点,此案中一个盗墓地点就在犯罪嫌疑人家中。

追赃难度不断加大。当前,文物追赃工作仍然是全链条打击中较为薄弱的一环。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2014年以来多次盗掘古墓葬,并成功盗取玉器、青铜器、玛瑙等大量文物,后销赃。但由于时间跨度较大,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买赃人已去世,线索中断,造成文物无法迅速追回。

群防群治还需完善。此案侦破过程中,主要依靠公安局的主体力量预防打击,群防群治力量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此,青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打击文物犯罪专业中队,与市文物局成立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活动办公室,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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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乡愁牵出的古树立法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八:乡愁力量

守护“绿色活化石”,留住“记得住的乡愁”

文/本刊记者 马超 本刊见习记者 王泽宇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这样一句口耳相传、流传多年的民谚背后其实是一份别样的乡愁。据统计,除山西本地人以外,在全国11个省份中的227个县市中的县志或族谱中有祖上源自山西大槐树的记载。像这样历经千百年的风雨洗礼,似亲人、又似心灵寄托的老树,在山西远不止一棵。

近日,记者就在山西省吕梁市,找到了许多这样写满故事的老树。如今,如何让这样的一棵棵老树不只停留于思念,而是被真正保护起来,成了山西省吕梁市的一个新考验与新命题。

吕梁市中阳县庞家会村已有2500余年树龄的东周古槐。

离乡卅载依然魂牵梦萦

1962年出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康城镇解家坪村的解德辉,如今已年逾花甲,说起家乡的古槐,眼里的泪光写满了思念与回忆。

“我家门前的那棵老槐树,在我记忆中,一直就那么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曾多方打听过老槐树的树龄,可长辈们谁也说不清楚。只听父亲说过,这棵树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是现在的样子了。”离开老家、离开老槐树30多年的解德辉说:“那是一棵时常让我魂牵梦萦的树。”在他看来,老槐树是一本书,因为它留下了童年的记忆;老槐树是一位历史老人,因为它见证了村庄一代又一代人繁衍生息的历程;老槐树是村民的伴侣,因为它与村民风雨同舟、休戚与共;老槐树是家乡的地标,因为不论外来人打听村里人还是村里人找孩子时,一说去老槐树那里,很容易就找到了。

在解德辉眼里,老槐树更是家乡人民精神的象征和情感的寄托。像这样的古槐在吕梁还有很多,如何让“乡愁”延续,山西省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探索。

立法探索守护“精神家园”

在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庞家会村,有一株东周古槐。据史料记载,这棵古槐树的树龄已经超过了2500年。

这棵古槐之所以历经千年依旧枝繁叶茂,得益于市、县、乡、村四级组织以及村民的精心保护。“特别是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出台,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如何更专业地养护这棵千年古槐,而且保护经费得到了切实保障。”庞家会村村干部许永斌高兴地说。

许永斌所说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是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审议通过并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一部极富“吕梁味”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从制度上解决了养护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明确了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专业养护,为古树名木专业养护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量化了市县政府每株每年不低于1000元保护经费的标准,有效解决了保护经费严重不足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全流程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告诉记者,一棵古树,就是一段历史的见证和一种文化的记录。古树名木是珍贵的历史遗产,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资源,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家园,更是保护老百姓的“乡愁”。

深入调研发现形势严峻

吕梁市共有古树名木1849株,古树群28个27885株,银杏、侧柏、油松、国槐、榆树、枣树等树种,其中,东周槐、庞涓槐、千年松、唐柏等一级古树多达547株。

这些古树是珍贵的“绿色活化石”“活文物”,留下了精彩的故事传说,讲述了吕梁的变迁更迭,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历史、文化、科研、景观和经济价值。

但现实中,这些古树名木的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

2020年初,为全方位了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状况,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赴全市13县(市、区),就古树名木保护责任确定、保护经费落实、保护措施实施等情况开展了一次大调研。

调研发现,近年来,吕梁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保护意识不强、职责不明、力量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造成古树名木养护不善、长势衰弱,甚至非正常死亡和私挖乱采盗伐等现象发生。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吕梁古树名木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刻不容缓,而进行立法保护,是治本之举、长远之计。

为此,2020年3月,经市委批准后,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条例》的制定工作。

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条例》起草工作,刘振国不仅担任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还带领起草小组先后深入11个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13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70余条。

经过严格研讨、论证、初审、二审等程序,历时一年半,经市委同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条例》正式出台,并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谁负责养护谁出费用

现实中,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有两大核心问题:一是由谁来具体负责保护,二是涉及的养护费用由谁来出。

“以前,古树名木的保护更多是通过人工管理的办法,最常见的是挂牌管理,此外就是靠媒体呼吁,缺乏硬性的法律保护。古树名木的养护经费、城乡建设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审批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志刚介绍说。

对此,《条例》明确,古树名木实行养护责任制,并确定了八种情形下的养护责任人,如:城市道路、街巷、绿地、广场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其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养护责任人不明确或者有异议的,由县一级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确定。

为进一步夯实养护责任,《条例》要求,县一级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要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并明确了养护责任人应当履行日常养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接受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大职责。

关于养护费用,《条例》明确,县一级政府要对认定公布的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按每株每年不低于1000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政府要对认定公布的一级古树及名木按每株每年1000元给予补助,统筹用于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认定、检查、养护、宣传、培训、科研等费用。古树群的保护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市、县财政预算。

当古树名木遇到城市建设,尤其是重点城建项目,该如何处理?《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要采取避让措施;无法避让的,要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报相应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备案。因建设施工对古树名木生长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的复壮、养护费用。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要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移植的,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移植方案进行移植。古树名木的移植和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未采取避让或者保护措施的,由市、县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古树名木等级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杨顺平表示,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与砍伐、转让买卖古树名木同等处罚,一级古树或者名木、二级古树、三级古树每株处三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条例》规定,一级古树或者名木、二级古树、三级古树每株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于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的,在树上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等损毁古树名木的情形,《条例》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吕梁市交城县已800多年树龄的凤凰松。

斥资十万元抢救濒危古树

今年3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吕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相关报告,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工作责任等6条审议意见。

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列为监督议题。同时,坚持把人大监督与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相结合,“督事、督人、督政”一体,持续放大叠加效应。三年来共开展相关调研4次,听取有关报告7个,有力助推了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大力实施监督的同时,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领导带头,一树一策推进保护工作。在兴县现场办公,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纠正了该县千年唐槐保护不当的问题;在离石区,针对具有学术争议的古树“千年檀”,邀请省相关部门专家组织对古树进行鉴定研究;在交城县著名古树“凤凰松”所在地,现场制定了保护措施。

2022年9月1日,刘振国一行来到交城县东坡底乡张家庄村柳树底调研一级古树“凤凰松”保护工作。

根据现场踏查,该古树树冠顶端生长季无生长迹象,枝梢干枯,主树干、枝干中空,树皮开裂,有脱落。经研判,古树曾遭雷击,主枝击断,树体机能被烧毁破坏,造成树体、枝体中空,树势逐年衰退,处于濒危状态。

刘振国一行与交城县有关专业人员等现场商定了“抢救”措施。目前,《交城县凤凰古松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已立项并开始实施。记者注意到,该实施方案制定了挂牌保护、抢救保护、重点保护、日常管护四种保护措施,总投资10万余元,资金来源为交城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

“保护古树名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测、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全面引入大数据管理,扎实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努力让一棵棵古树名木变成一个个吕梁好故事、山西好故事、中国好故事,传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刘振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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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背后的法治力量

——“文物群保护:南拳北腿,各有高招”之九:专家访谈

形成了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

文/本刊记者 郑超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证明着中华五千年的灿烂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文物工作者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之路,文物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年里,我国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长城、石窟寺等专项调查,公布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至今日,总计50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遍布祖国大江南北。国、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十年来分别增长115%、58%和88%。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40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

十年间,“坚持保护第一”“保护文物也是政绩”“让文物活起来”等理念深入人心,全党全社会形成守护历史文脉、传承中华文明的强大合力。

1982年,作为我国文物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文物保护形势的变化,这部法律经历了多次修订。如今,面对新的时代背景,一次更为全面的修法工作正在酝酿之中。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当前文物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建议修改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明确文物概念,丰富文物的类型以及认定标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馆藏文物保护利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范文物流通,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相关监督检查制度。

据悉,目前,司法部与国家文物局等部门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稿。

为探讨我国在文物事业上取得的成就,以及文物保护背后的法治力量,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艳。

文物行政执法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

记者: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肩负着保护、传承文物的重任,我国文物行政执法现状如何?

田艳: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渐趋成熟,思路和理念更加清晰,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

文物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级文物部门和文物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文物法治应当首先明确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方面的责任,再规定相关主体不履行责任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督察。近年来,国家文物局相继公布了《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察约谈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这是文物保护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物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文物行政执法领域较为成功的执法实践,应当在未来的法律修订中予以固化。

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已先后发布四批指导性案例,这些案例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反响,不仅有效促进了文物保护和安全责任落实,而且有力推动地方严格规范执法,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其中,今年1月,国家文物局发布了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入选案例涉及考古发掘、革命文物、文物修缮、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方面,在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等方面有新亮点,在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方面有新举措,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有新成效,在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和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方面有新突破。

此外,国家文物局还持续进行年度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根据2021年度的通报,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351390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340起,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起。严肃查处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长治潞安府衙、安徽黄山许村古建筑群、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遗址、河南洛阳尸乡沟商城遗址、湖北襄阳城墙、湖南常德夹山寺、陕西渭南唐丰陵等重大违法案件。

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成为公益诉讼新领域

记者:是否可以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加强文物保护?

田艳:检察机关正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

2021年年底,一起盗窃古建筑构件造成损毁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敲响了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全国“第一槌”。

法院查明,2020年4月11日晚上9时许,被告徐某文、方某平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江西省传统村落”——金溪县琉璃乡波源村西岸组盗窃门楼上的一块“甲第里”石匾,在盗窃过程中造成该石匾掉落摔断。同年4月27日晚上,两被告驾驶三轮摩托车到当地合市镇湖坊村下洋组偷盗门楼上的一块“三公旧第”石匾,在盗窃过程中造成石匾摔断以及门楼整体性垮塌。其间,两被告将被摔断的两块石匾装车运至抚州市临川区云山镇以2200元出售给他人,两块石匾至今未能追回。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应当重视其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保护,而且必须着眼于整体性保护,方能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因破坏古迹、建筑群、遗址等人文遗迹造成生态资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涉“甲第里”“三公旧第”牌匾及其依存建筑具有浓厚的地域文化特征,且包含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

2021年12月,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文、方某平连带赔偿门楼修复费用103539.61元、人文生态资源损失30万元,并承担鉴定及评估费用11200元。此前5月,金溪县人民法院就该案刑事部分分别判处徐某文、方某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一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

还是在江西,今年8月,全国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承担文物修复费用及专家评估费共10.4万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10月底,湖北省某县农民陈某在自家承包的山地进行农业生产时,挖掘出9件青铜编钟并占为己有,其中3件编钟“青铜枚”因挖掘断裂破损。2021年5月,陈某跨省倒卖青铜编钟时被九江市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21年12月,陈某因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所具有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资源。被告陈某私自挖掘并造成文物损坏,其行为侵犯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取得重大突破

记者:近几年的文物保护工作中,还有哪些突破?

田艳:在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类别——革命文物。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革命文物工作的顶层设计日益健全,事业发展整体向上向好,全国革命文物工作成果斐然、令人瞩目。

国家文物局去年公布,我国革命文物资源家底基本摸清,全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多处,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超过100万件/套。

保护是革命文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国家文物局设立革命文物司,公布了594处分布于全国的“革命文物”清单,再次将“革命文物”作为一类文物类型单独提出。这对于传承红色文化、弘扬红色精神具有重要意义。“革命文物”清单独立于“国保”分类体系,“国保”类型的分类标准依旧延续。

文化遗产是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资源,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宝贵财富。

今后,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中科技手段的运用,推动广大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真正做到“文化遗产,人民共享”,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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