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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舍己救人 矫正对象受赠锦旗

2023/6/21 14:25:17 来源:法制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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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南省虞城县李老家司法所,一面印着“见义勇为 舍己救人”的鎏金锦旗赠送到矫正对象杨某田手里。该县司法局曹忠启、李老家司法所长张灿,矫正对象杨某田接受锦旗。

“如果不是好心人及时相救,后果不堪设想,谢谢您,谢谢您!感谢杨某田的救命之恩,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说起自己遭遇的惊险一幕,侯武坤先生仍心有余悸。

6月7日凌晨1时许,家住文集乡郑楼村委会胡河村的侯武坤先生从商丘开车回家,深夜凌晨,阴雨天气,慌忙中走错了回家的路,在经过李老家乡杨楼寨村桥头路段时,对于陌生的斜桥路口,避让不及,情急之下猛打方向盘,车子随即掉落两米多深的河中。

“不好,车子冲进水里了,快救人,救人啊!”

危急时刻,附近小卖部的一位女主人,大声高呼。

住在附近的杨某田,翻身起床,毫不犹豫跳入河中救人。河水已经淹没了大半个车身,这时的驾驶员侯先生,头部遭受重撞,昏厥过去,趴在车上,不省人事。杨某田用脚蹬着车身,双手用力拉拽车门,反复几次,使出全身力气,终于把车门打开,拽出司机,背上河岸。二次返回,经过反复搜寻后确定车内车外没有落水人员,才安全回到岸上。

紧接着,附近村民也相继赶到,帮助报警,抢救伤者。

情况虽险,人心很暖。经过及时抢救,侯先生化险为夷。

杨某田,李老家乡李汉楼村村民,因故意伤害于2019年被判处五年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事迹,迅速传播,受到广大村民的好评。

虞城县司法局将以杨某田在矫正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对杨某予以表扬一次,并提出减刑的建议书,上报有关部门。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虞城县首例为矫正对象减刑的建议书。

杨某田表示:“感谢司法局领导,感谢李老家司法所所长张灿,正是你们两年多来对我的教育和鼓励,才让我重拾信心,积极融入社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一定会积极改造自己,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决不再让政府和家人担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虞城县司法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在日常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监管措施,落实教育帮扶,严防脱管、漏管、虚管,用心用情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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